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浙江宁波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浙江万里学院专升本2023招生分数线相关的问题,今天,专科路标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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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宁波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 #招警考试# 导语】2021年浙江宁波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宁波市公安局所属单位辅警26名。(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文职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勤务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6.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
7.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文职辅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2.勤务辅警: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武术、排爆、突击等特殊技能或者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应聘辅警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予以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三、报考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和紧缺人才,可以适当简化程序或者采取其他测评方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9:00-12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①报考人员点击指定报名链接地址:
,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进入“2021年宁波市公安机关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页面;②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录入个人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③同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④报考人员报名后同时获取报名序号,逾期不再受理报名;⑤报考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报名咨询电话:0574-87062380,俞老师。
受理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工作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宁波市公安机关员额内在职辅警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邮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5.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6.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一律不得再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辅警。
四、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宁波市公安机关应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真实填写相关内容。
2.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4.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5.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6.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以往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7.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8.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体测环节。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达标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测评标准见附件3。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五、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行政能力、书面表达、专业素养等,采用书面答题方式进行,试题由市公安局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制卷,分判断题、单项选择题、简单题、公文写作题,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大纲及考试规则详见附件4、附件5。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宁波市公安局统一公布;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宁波人才网首页公布;
笔试具体时间于体测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名额
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另行公布。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确定名次。
八、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见附件6。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政治考察。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3种情形。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宁波市公安局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进行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九、聘用管理
(一)聘用报到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岗前培训
新聘用辅警开展岗前集中封闭式培训,培训项目包括忠诚教育、职业养成、公安工作、警务技能、实践教学等。通过日常表现考核、理论考试、技能测试、实践鉴定等方式对聘用对象进行综合评定,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十、劳动待遇保障
(一)聘用人员与宁波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二)人员薪酬市财政保障,具体标准按照不同岗位确定,实行岗位绩效考核。
(三)享受健康体检、保险、抚恤慰问等福利待遇。
(四)辅警工作满5年,如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定向招录人民警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测评、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本公告中所称家庭成员、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应聘人员有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情形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宁波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宁波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支队负责解释。
附件1:宁波市公安机关2021年第二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一览表.xlsx
附件2:宁波市公安机关应聘辅警报名表.doc
附件3:宁波市公安机关录用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
附件4:《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综合素质能力测试》考试大纲.doc
附件5:考试规则.doc
附件6: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体检标准.doc
附件7: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体检表.doc
浙江万里学院专升本2023招生分数线
2023年浙江万里学院专升本招生分数线还未公布。
扩展资料:
由于浙江万里学院专升本2023招生分数线尚未公布,在缺少具体信息的情况下,无法提供更加详细的答案。
1、专升本是什么
专升本是高等教育招生的一个渠道,指的是像大专院校等中等职业获得学历且在工作中有一定年限的人员报考高等院校的本科专业课程。在参加专升本招生考试中合格者可以被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录取,获得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其他本科学历证书。
2、万里学院的概况
浙江万里学院是经浙江省政府批准并成立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坐落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学院拥有完备的教学设施和实践场所,配备齐全的现代化专业实验室、图书馆、篮球馆等多种校园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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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历年专升本分数线
根据往年专升本招生录取情况,万里学院专升本招生分数线相对较低,但具体分数线会根据学院招生计划、考生报名情况、考试难易度等因素而进行综合考虑和确定。
因此,想要了解2023年浙江万里学院专升本招生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关注相关官方渠道的招生通知和公告,及时获取最新的信息。
一般而言,招生通知和分数线要求会在报名前发布,您可以关注学校相关官方网站或者招生门户网站,及时了解最新的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同时,可以多了解一些历年专升本分数线和考试大纲的信息,保持备考状态,以便取得更好的成绩。
总之,想要报考浙江万里学院的专升本考生需要关注相关的招生政策和分数线要求,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提高自己的考试实力,以便在考试中获得更好的成绩。
2022年浙江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专科路标网(https://www.szhektwx.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2年浙江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的相关内容。
【 #招警考试# 导语】2022年浙江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招警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宁波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文件规定,因工作需要,江北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00名。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警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所属单位辅警100名。(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
3.18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文职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勤务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
6.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
7.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文职辅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2.勤务辅警: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武术、排爆、突击等特殊技能或者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应聘辅警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予以优先录用。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8月5日-8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通过投递邮箱方式报名:17450111@qq.com,报名须将完整的《宁波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需下载填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上述指定邮箱,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0574-81986093吴老师。
受理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工作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邮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一律不得再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辅警。
四、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就业人员报考需提供以往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7.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体测环节。
(二)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达标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测评标准见附件4。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五、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行政能力、书面表达、专业素养等,采用书面答题方式进行,试题由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制卷,分判断题、单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考试时间90分钟。考试大纲和考场规则见附件3、附件4。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2.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统一公布;
笔试具体时间于体测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名额
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另行公布。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确定名次,后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见附件5。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政治考察。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3种情形。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进行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八、聘用管理
(一)聘用报到
对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岗前培训
招聘单位将适时组织新聘用辅警开展岗前集中封闭式培训,培训项目包括忠诚教育、职业养成、公安工作、警务技能、实践教学等。通过日常表现考核、理论考试、技能测试、实践鉴定等方式对聘用对象进行综合评定,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九、劳动待遇保障
(一)聘用人员与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签订劳动合同。
(二)人员薪酬保障经费按不同岗位年人均7.8万元-10.5万元不等(含“五险一金”)。由区财政保障,实行岗位绩效考核。
(三)享受健康体检、保险、抚恤慰问等福利待遇。
(四)辅警工作满五年,如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可报名参加定向招录人民警察、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试。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测评、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本公告中所称家庭成员、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应聘人员有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情形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辅警管理大队负责解释。
1.岗位表.xlsx
2.报名表.doc
3.考试大纲.doc
4.考试规则.doc
5.体检标准.doc
6.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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