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专科路标网小编整理了全国书法专科学校补录 福建省专科志愿填报时间在征兵时间之后,这样到底是填高校毕业生还是新生相关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广东专科补录院校名单
广东专科补录院校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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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学院、韩山师范学院、岭南师范学院、嘉应学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等。
韶关学院:
韶关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集理学、工学、农学、医学、文学、法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于一体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属综合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地方院校教育国际化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中华文化传承基地。
韶关学院校徽是双圆套圆形徽标,外环下方是“韶关学院”的英文大写校名,上方是中文校名;内环图案以三根集聚的“S”线由内至外蜿蜒向上扩散为主要构图元素,辅三颗星星和六根横线,内环下方有学校建校年份“1958”。校徽主色调为丹霞红。
岭南师范学院:
岭南师范学院简称“岭南师院”,位于广东省湛江市,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广东省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广东首批普通本科转型试点高校、省市共建高校、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建设院校、首批民政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
韩山师范学院:
韩山师范学院简称“韩山师院”“韩师”,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广东省与潮州市共建高校、数据中国“百校工程”项目建设院校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国创业教育联盟理事单位、全国高校红色体育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学校校徽整体为圆形,图案为对称式纹样。金色外圈,湖蓝底色。上方有白色山形图案,下方有3道白色水波纹,中置金色“韩师”两字。“韩师”两字为书法家麦华三先生墨宝。
如果你是一名专科生,请记住这些忠告
文/白鹭
最近,考工作屡屡受挫,也受到了很多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回想毕业这两年走过的路途,感慨万千,但未想过放弃,依旧“咬定青山不放松。”
作为一名学姐,我有许多心路历程想与各位学弟学妹们分享,希望在成长的道路上对你们有所帮助,愿你们少走弯路,早日抵达梦想的彼岸。
相信很多选择上专科的同学,大部分分数都是考上了三本但又够不到二本,想要选择读三本,但家庭经济受阻的农村孩子。当高考分数出来时,我也曾和你们一样处在“读”还是“不读”的矛盾中,毕竟书还是一定要读的。
“你现在的气质里藏着你走过的路、读过的书和爱过的人。”这句话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在家庭经济条件宽裕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下面前两条路:
1.建议读个三本,有着全日制本科学历终归更好一些,很多单位招考都限定在全日制本科学历,有学士学位;
2.在有把握上二本的情况下,再补习一年,当然要特别特别努力,毕竟补习的压力也是非常大的;
3.选择读专科的时候,一定要看好专业了,务必谨慎选择,三思而后行。
以我为例,前一两条都被我排除在外,所以我的命运只能选择读专科,考试结束后的这一个月真得很重要,千万不要抱着自暴自弃的态度,完全忽略专科选专业的重要性。
eg:我当年填报的专业是文秘专业,并且是在网站即将要关闭的情况下补录的,一心想着打工赚钱,并没有认真研读志愿参考书,导致最后只能选择补录。
毕业后才知道文秘专业就业前景不温不火,况且属于非师范类,而我的学校又恰好是师范类专业, 教师招考每年都有优势,如:特岗、事业单位、紧缺人才等。 但文秘专业大部分招考都只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并且岗位有限,难度较大,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文秘岗位学历要求都在全日制本科以上。
如果你去到了一所大专院校,读着一个不温不火的专业,我希望你能 坚持初心,切勿随波逐流。
有时候成功往往需要付出太多的汗水,一蹴而就是不现实的,很多学生沉迷于网络游戏、淘宝、娱乐等,对待学习一般都是期末考试才会用点心。甚至毕业的时候回想起来去图书馆的次数依然屈指可数,这无疑是可悲的,既荒废了岁月,又虚度了青春。
1.坚持去图书馆,汲取养分。 图书馆对我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我大学三年在图书馆里读了很多名著,读书笔记写了厚厚的几本,闲暇时写作也能信手拈来;
2.努力参加社团比赛,磨砺自己。 那时候的我对大学生活是充满激情的,在一个交通极其不发达的边境小城,一学期只能回一次家,羡慕那些留在省城读书的同学,但毕业后,我个人能力完全不输给那些同学。
∨(1)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比赛。 比如:现场写作、演讲、书法等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算是一种自我激励;
∨(2)参加有意义的社团,但不要盲目为了加学分而去随便乱加,这样自己会很累。 我差不多到大一上学期结束的时候,就已经把一些无关紧要的社团给退了,只留了两个,一个是文学社另一个是辩论协会。
我从大一开始就报名参加了本科自学考试,15科的课程,毕业时正好考完。很多人都问我不是有专升本吗?但那一年,我爸没了工作,家庭经济更是捉襟见肘,专升本还需要到本科院校就读两年,所以我思量后决定自学。
1.自学需要绝对的毅力与坚持。 我是一个并不聪明的人,没有灵活的脑袋瓜和显赫的家庭背景,所以只能靠自己,埋头苦干坚持下去,第一次自考报了四科,全部通过。
∨(1)文科知识重在背功。 我常常是天刚亮就起床背书,白天没课的时候都在图书馆做习题,吃过晚饭后再到图书馆复习专业课;
∨(2)水滴石穿,贵在坚持。 大专三年本来时间就很宝贵,考证、专业课,再加上个自考确实很忙,但一定要有计划和条理,确保时间上充裕。
2.自学可以兼顾自己的兴趣爱好。 因为高中时对马哲的热爱,所以我固执地选择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当时也有老师劝我这个专业并没有任何优势劝我改报,但我只想为了自己的兴趣而努力一次。
3.正确区分理想与现实的差别。 毕业后,虽然顺利拿到了本科毕业证,却发现生活里哪有那么多的理想主义色彩,生而为人本就是不易的,都是要为了生存而生活的。思想政治教育渐渐退出了初中舞台,招教考试中也越来越不重要,我开始闪过一丝后悔,在自学的路上,我们一定要正确区分开理想与现实的不同。
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并不是一句空话,毕业两年,虽然生活也时常不如意,但从未放弃学习的劲头。
1.永远保持着对学习的热情。 2017年我只身一人到滇西支教,最穷的时候身上只有两百元钱,想买书看但没有快递,后来用电子书收藏一些好的作品,或者看一些有年代感的电影。
∨收获: 那段自我充电的时间里,写了人生中的第一篇爆文《随春风荡漾》,后被家乡电视台公众号收录。年底回家的时候,利用闲钱整理成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本文集。
2.在逆境中学习处事之道。 学习顾名思义就是要学习好的东西,在这一个过程中,无论是人和事都值得我们学习。
∨收获: 在支教期间,一直踏实求上进,并没有因为自己是编外人员而灰心丧气。努力取长补短,在小学教学中,努力提高学生的作文水平,独自整理的作文辅导方法在龙陵县教育行业得到高度赞誉。
综上,给专科生的几个忠告无非就是:选择、坚持、学习。 很多路,一开始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当我们走完那段路程后发现原来自己一个人走了那么久,人生路上不必惊慌,不必着急,慢慢来,慢慢熬。
从2016年6月专科毕业至今,我去了很多地方,换了几份工作,出去看了看外面的世界,也增长了不少见识。
第一,大学期间可以做兼职,但一定不要影响自己的学业。 兼职虽然可以在短时间内缓解经济压力,提高自身交际能力,但学生的首要任务是学习,当你离开大学生活后,你会无比怀念可以读书的时光。
第二,珍惜专升本考试机会,毕竟只有一次。 对于家庭经济较好的同学,完全有必要参加专升本考试,考试题目也比较简单,深造两年后就是全日制本科。
第三,多考证,但一定不要滥竽充数。 很多同学在读大专的时候总会盲目地考证,有的为了加学分,有的为了就业, 但我要告诉大家的是一定要去考那些和自己专业相关的和比较实用性较强的证书。 比如我读的是文科专业,专业证书国家秘书资格证是必须考的,考了教师资格证、全国计算机二级资格证,这些证对我来说早已绰绰有余。
大学生活短暂,往往韶华易逝,每个人的道路不尽相同,也不是为了褒扬自己曾得到的荣誉,毕竟我也还在路上,只是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写下这段心路历程希望我的这篇拙文可以帮助到大家。
感谢您的阅读, 我是白鹭。
2018福建省专科志愿填报时间在征兵时间之后,这样到底是填高校毕业生还是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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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一章 总则
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8〕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2018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体育类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录取管理
第三条2018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省招委会成立招生录取现场领导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各招生院校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四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按招生章程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遗留问题的处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第五条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须将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及追加的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填报一次征求志愿(其中,文史、理工类提前批仅一次征求志愿,艺术类提前批无征求志愿),并实施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如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则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所有未确认已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院校志愿。
第六条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常规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投档前,须先进行模拟投档(即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提供院校生源分布统计,并与招生院校进行沟通协调),其中本科一批常规志愿原则上进行2次模拟投档、本科二批常规志愿进行1次模拟投档,以确定招生院校的正式投档比例。
第三章 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第七条文史、理工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1个一志愿和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每个志愿均为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征求志愿设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即一个志愿填报某所院校的一个专业,下同)。
2.本科一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3.本科二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4.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第八条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A批、本科B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只设常规志愿,常规志愿设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同一院校志愿,即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均须为不同院校。
2.本科A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2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3.本科B批设常规志愿、1次征求志愿、1次降分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4.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第九条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1.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2.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1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第四章 投档模式及投档比例
第十条投档模式分为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和一档多投投档模式等三种。平行志愿投档又分为院校志愿平行投档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两类。一档多投又分为院校志愿一档多投和专业志愿一档多投两类。
第十一条投档模式
1.文史类、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分一志愿和参考志愿先后投档。先进行一志愿投档,实行梯度志愿投档。对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院校,再进行参考志愿投档,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本科提前批征求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全部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2.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实行院校志愿“一档多投”。本科A批、B批均实行专业志愿“一档多投”。高职(专科)批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3.体育类。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第十二条投档比例
1.实行梯度志愿投档的高校,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含院校志愿平行和专业志愿平行)高校,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执行,其中部属及省外本科高校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执行。
在模拟投档时,省属高校本科批的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部属及省外高校一般不超过110%。
3.实行一档多投的批次(指艺术类本科各批次),考生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应达到相应的省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受投档比例限制,按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提前批)或按专业志愿(艺术类本科A批、B批)全部投档。
第五章 成绩排序规则
第十三条文史类和理工类
考生分别按投档分(文考总分 固定照顾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投档分相同的,先按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四条艺术类
1.本科提前批。投档时,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每一考生的电子档案同时投放到考生填报的所有院校。招生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预录取排序(每位考生在同一院校最多预录取一个专业);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预退档意见,并将预录取排序名单和预退档意见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完成后,根据考生院校志愿顺序、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预录取排序等情况,由计算机自动匹配确认录取结果。每位考生最多只能被一所院校(专业)录取,也可能不被录取。
2.本科A批、B批。投档时,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将符合投档条件的每一考生的电子档案同时投放到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招生院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所有考生,每个专业进行预录取排序;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预退档意见,并将预录取排序名单和预退档意见提交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完成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和专业预录取排序等情况,由计算机自动匹配确认录取结果。每位考生最多只能被一所院校(专业)录取,也可能不被录取。
3.高职(专科)批。文科艺术类和理科艺术类考生分成相应的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服装表演方向)、表演类(影视表演方向)、摄影类、书法类等9个专业类别,分别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先按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其中,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专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才具有专科综合分位次。
综合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1)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2)书法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
(3)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4)音乐、舞蹈、摄影、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第十五条体育类
1.文科体育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先按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
2.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体育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体育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其中,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不低于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不低于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本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才具有本科综合分位次;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不低于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专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才具有专科综合分位次。
3.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第六章 降分录取政策及办法
第十六条文史类和理工类
1.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其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军队类的院校(专业),以及省属本科高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专业,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下同),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省属本科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在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2.按照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其中,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的院校(专业),以及除涉外合作办学项目(含涉港澳合作办学和国际课程项目,下同)、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外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其他专业,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高职(专科)批,省内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原则上不降分录取;省内高职院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不降分录取;其他省内高职院校(专业)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省内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其他公办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民办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在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与一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相同。
省内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省内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黎明职业大学、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省内高职院校以下22个专业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公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以内、民办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内,在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与一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相同。
22个专业为:林业技术、木材加工技术、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印刷媒体技术、染整技术、针织技术和针织服装、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森林资源保护、林业调查与信息处理、园艺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园林技术、水电站动力设备、石油化工技术、清洁生产与减排技术。
第十七条艺术类
1.本科A批。所有院校(专业)不降分录取。
2.本科B批。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面向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考成绩在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征求志愿,并组织投档录取。
3.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文考成绩在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体育类
各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考成绩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省属高校所有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时不降分录取。省属高校所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收的本科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分的60%。
第七章 特殊类型招生安排
第二十条高校自主招生(含普通自主和综合评价,下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高水平艺术团、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简称“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
1.高校自主招生、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之前进行。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按照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院校(专业)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之前进行;按照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院校(专业)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之后、本科二批之前进行。
2.招生录取过程中,按照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顺序,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每位考生只能投档到其中的一个类型。其中,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按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全部投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2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投档后,高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同时进行审录,其中,自主招生高校须按我省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的模拟投档线进行审录。
3.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均设1个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栏目。
其中,凡具备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且普通高考总成绩不低于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填报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凡具备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且普通高考总成绩不低于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可以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志愿。
第二十一条省内高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录取的考生入学前应与培养院校和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签订协议书,毕业后须回生源所在设区市有空编的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6年。设区市教育局和培养院校分别负责履约管理,并建立诚信档案。
第二十二条民族班、各类预科班招生
1.高校举办的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招收由政治工作部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边防军人子女。
2.少数民族预科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在相应批次的一次征求志愿阶段填报志愿。录取后,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相应批次的第二次征求志愿时公布,并组织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
相应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本科层次少数民族预科班可在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80分(含80分,下同),专科层次少数民族预科班不低于相应批次有关高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60分,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3.民族班。本科层次民族班在本科相应批次的一次征求志愿阶段填报志愿。录取后,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相应批次的第二次征求志愿时公布,并组织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相应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本科层次民族班可在不低于本科相应批次有关高校同批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40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专科层次民族班在专科批次的一次征求志愿阶段填报志愿。录取后,生源不足的,经批准,可在不低于专科批次有关高校同批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40分,在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同一次征求志愿,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定向招生
1.本科高校定向招生安排在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进行。高职(专科)定向招生安排在高职(专科)批进行。
2.医学类本科院校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该设区市或该设区市所属某个县(市、区)工作的,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医学类专科、农林类本专科院校专门面向某县(市、区)招生,毕业后定向分配到该县(市、区)工作的,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县(市、区)户籍,且在该县(市、区)报名并参加高考。
3.本科高校实施定向招生的,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学校实施定向招生的,生源不足时的降分,按高职(专科)批降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4.医学类院校实施定向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定向设区市或该设区市所属某个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到录取高校报到。
农林类院校实施定向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定向县(市、区)的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以及公务员局签订定向委培协议,并持定向委培协议到录取高校报到。
第二十四条专门面向某设区市招生的省内院校(专业),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高校招生志愿(包括征求志愿,下同)全部实行网上填报,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唯一依据。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动关闭。未按时填报志愿,后果由考生自负。
第二十六条由于个人原因,发生账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二十七条凡按照《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享受的加分,属于“非固定照顾分”。在考生分数排序时,不作为固定加分计算投档分或综合分(含艺术或体育类,下同),但在检索到该考生的志愿时,如相关志愿栏目符合加分条件且考生具有享受此加分资格的,作为相应的加分计算投档分或综合分。若因重新计分后才达到投档条件的,该生不受投档比例限制。
第二十八条按照《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加分或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项目的,在录取时按其中优惠的一项录取照顾政策执行。
第二十九条在填报艺术类和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时,文科(或理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在文科(或理科)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和文史(或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中选择一类且只能选择一类进行填报,不得两类同时填报。文科(或理科)艺术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或理工)类提前批征求志愿。文科(或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文史(或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志愿。
在填报除艺术类和文史理工类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批次志愿时,文科艺术类和文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院校(专业)志愿,理科艺术类和理科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院校(专业)志愿。其余类别之间不能兼报或跨报。
艺术类考生选报或兼报文史(或理工)类的,招生录取过程中,按艺术类、文史(或理工)类实际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投档时间相同的,艺术类优先投档),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到艺术类、文史(或理工)类中的一类,由招生学校审录;体育类考生兼报文史(或理工)类的,招生录取过程中,按体育类、文史(或理工)类实际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投档时间相同的,体育类优先投档),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到体育类、文史(或理工)类中的一类,由招生学校审录。
第三十条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高校网站,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通过各种渠道、各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开展各类投档模式的主要特点、实施办法、相关政策规定等的宣传解释工作。指导考生妥善保管志愿填报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防止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第三十二条录取过程中,如出现特殊情况或本实施办法未作规定的,由省招委会成立的录取现场领导组集体研究处置。
第三十三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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