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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电子版,哈尔滨医科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图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学校普通教育本科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 (教学) 2005 ) 4号) 0755
第二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英文译名Harbin Medical University,英文简称HMU;
(二)学校地址:哈尔滨医科大学有两个学校:校本部和大庆校区。
校本部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邮编150081 ) )。
大庆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阳路39号(邮编163319 ) )。
(三)校级:本科
(四)办学类型:公立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国标代码: 10226
(六)学校主管部门: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三条学校招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入学考核形式以全国统考为主。
第四条学校招生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同时欢迎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参加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能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招生就业处、纪检监察处等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哈尔滨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普通教育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组,成立组织全过程录取工作的招生录取工作纪律检查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组贯彻执行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和处理结果等。
第七条学校招生就业处是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统一全校本科招生工作。
学校招生就业部负责校本部系各专业招生具体工作,指导大庆校区招生工作,大庆校区教务部负责校区系各专业招生具体工作。
第三章招生录用工作人员的条件和工作纪律
第八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熟悉招生录取的政策、法规、手续;
(二)工作认真,作风认真
(三)有较强的原则性和组织规律性
(四)当年直系亲属未参加入学考试。
第九条招生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把招生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身上,明确责任,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正公平。
招聘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认真遵守高校招生“不得30人”“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
招生录取各环节发生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令第36号)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招生规则和专业录取要求
第十条考生健康状况应当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要求。
入学后,学校应对新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检,经复检不符合录用专业体检要求者,按学校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每批专业合格最低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一批合格控制线。
国家专业计划和地方专业计划招生仍不到位的,经上级招生管理部门审核后,可以适当降分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按顺序报名投档的批次显示,投档比例在120%以内; 根据平行志愿者投票的批次,投票率在105%以内的高考综合改革省,投档率为100%。
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分配专业,空缺专业从剩下的报名者中根据分数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高考综合改革省对我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由各省级招生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为了有利于人才培养,建议报考语言为英语的考生。
本科护理学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采取“二”培养模式,一、二年级在大庆校区学习,三、四年级在校本部学习。
临床医学(“5”3 )一体化,维汉班采用(本硕博连读培养方式,学制5 ) 3x。
基础医学(伍连德班)采用本硕博联阅读培养方式,学制7 X。
“x”是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必要年限。
助产只招募女性。
第十五条学校报送材料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
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分,加分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六条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投票分数(含政策加分)和报考意愿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存在分数差异。
票数相同的,按照省级招考投票顺序规则确定优先录取顺序; 在没有排序规则的情况下,专业志愿排名靠前的考生、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单科按外语、数学、语文的顺序优先录取。
临床医学() (5)一体化、维汉班、基础医学)伍连德班)本硕博连学专业在全国所有省市录取时均不考虑加分因素,以考生实际高考成绩录取。
在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顺序为有政策加分的考生、专业志愿排名靠前的考生、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单科为外语、数学、国语。
第十七条考生报名不合格的,按专业调剂人员,在其他专业志愿人员合格后,按档案分数进行专业调剂。 遵从专业调剂的男性不在护理学、助产学专业调剂。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回处理。
招考档案的考生根据报名分数择优录取,并安排在空额专业。
第十八条无特殊规定的,招生录取规则和专业录取要求按以上要求执行,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地区,具体要求以当地省市招生计划公布的内容为准。
第五章招生计划和录取结果的公布
第十九条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面向全国编制当年省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省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并通过学校普通教育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我校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报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用于调整各地通过统考的生源不平衡状况。
第二十条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在本地区招生计划和录取信息的公布。
第二十一条学校招生计划、录取信息发布渠道和投诉电话
校本部网址:
www.hrbmu.edu.cn
校本部招生
大庆校区网址:
www.hmudq.edu.cn
大庆校区招生
学校投诉电话: 0451—86606058
第二十二条学校根据经有关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备案的录取名单打印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印章。 学校将录取通知书连同入学报告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资料,通过邮寄方式直接发送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学杂费和奖学金等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的学费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要支付学费、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我校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考生可通过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查询各专业的学费,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审批标准为准。
第24条奖学金和补助金
学校设立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通过确认学生出生地贷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助学贷款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七章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的校名为哈尔滨医科大学。
学生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成绩合格,学校颁发国家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哈尔滨医科大学普通教育本科招生。
第二十七条高考咨询员的意见仅供参考,不能作为录用的依据和承诺。
第二十八条新生持学校颁发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登报,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必须请假不上学。
未请假2周以上者,或请假2周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从2023年招生开始,往年通过特别计划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特别计划报考资格。
第二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返回出生地。
第三十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为招生。 招生录取工作,对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单位联系,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修改。
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以前关于学校招生的要求、规定与本章程发生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哈尔滨医科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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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的院训
崇德尽术 践信仰和,其精髓在于“德、术、信、和”,解读如下:
崇德:崇尚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做人的优良品德。坚决遵守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医德和医疗行业风气。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坚持患者第一、服务第一、质量第一和信誉第一的办院宗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尽术:竭力为人民群众奉献高超精湛的医疗技术服务。一是坚持科教兴院、科教强院,不断推广应用高新技术,大幅度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以精湛的医疗技术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医疗保健需求;二是加强学习,快速提升学术和科研水平,从而迅速提高自身素质,打造一支技术过硬、素质优良、有坚强战斗力和创新精神的队伍,为实现“以医疗为基础,以教学为中心,科研上水平”医教研三位一体的建设规划提供人才保障。
践信:切实践行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承诺。坚持诚信办院、诚信行医。做到诚信诊疗、合理用药、诚信收费、诚信服务、廉洁行医,实行医务公开,深入开展“我为患者维权”活动,不欺诈患者,不失信于社会,以爱心赢患者,凭服务树信誉,为百姓做好事,为群众办实事,打造一流的诚信品牌。
仰和:倾力构建和谐的医疗环境与人文环境。一是职工要严以于律己,宽以待人,谦和做人,温和行医,待患如亲,建立良好和谐的医患关系,使医院与群众、与社会水乳相溶;二是职工之间、科室之间要精诚团结,密切协作,继续发挥爱岗敬业、荣辱与共的主人翁精神,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拼搏精神,精益求精、争先创优的进取精神,心向全局、协同作战的团队精神,加倍努力工作,创造医院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为建设新时期美好的和谐医院而努力奋斗。
专科路标网
哈医大关于“天价住院费”的处理结果
哈尔滨天价医疗费事件被查处 院长书记被撤职
近日, 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通报了中央纪委、监察部、卫生部和黑龙江省纪委联合调查组对哈尔滨点击查看哈尔滨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简称哈医大二院)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情况(通报全文)。
经查,患者翁某,男,75岁。因患恶性淋巴肿瘤,于2005年5月16日入住哈医大二院,先后在干部病房和心外科重症监护室(简称心外科ICU)治疗,最终因多脏器功能衰竭,于8月6日病故。住院82天,医院共收取住院费138.9万元。哈医大二院在治疗患者翁某的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违反规定乱收费。通过自立项目、分解项目、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手段,多收医疗费用20.7万余元。二是心外科ICU主任于玲范为掩盖违规计费和医疗过程中的问题,伪造并组织有关医护人员违反规定大量涂改翁某的医疗文书。三是部分科室管理混乱,相关职能科室监管不力。心外科ICU存在医嘱、特护记录、收费单中药品数量互不相符和部分医嘱单非医师本人签字的现象,使用未经国家审批的进口药品,对自购药品没有与患者家属之间的交接、核对及退药手续;物价科、医务科没有认真履行相应的监管职责。四是对患者家属的投诉采取的措施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有关方面决定,给予哈医大二院院长、党委委员张岂凡,党委书记王国良,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慧撤销职务处分;给予副院长王太和、谭文华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心外科ICU主任于玲范撤销心外科ICU主任职务处分,并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给予心外科ICU护士长郭晓霞、物价科科长高松、医务科副科长王璟璐撤销职务处分。对其他医护人员的违纪违规问题,由有关部门分别做出处理。对哈医大二院给予中止三级甲等医院称号1年的处理,限期进行整改,以观后效。责成医院向患者家属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并向患者家属赔礼道歉。哈尔滨医科大学、黑龙江省卫生厅对哈医大二院监管不力,责成其写出深刻检查。
通报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严重损害了卫生行业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医院的办院宗旨发生严重偏差,公益性质淡化,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都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维护人民健康的忠诚卫士,坚决制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通报要求,必须严格医疗服务收费管理和监督,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和提高标准等乱收费行为。坚决取消科室承包、开单提成、医务人员分配与医疗服务收入直接挂钩的办法。要严格执行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医院的基础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特别是医疗服务收费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住院费用清单制度和费用查询制度,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今后,凡公立医疗机构发生严重乱收费行为,对院长一律先免职,然后再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依纪作出相应处理。
通报强调,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医院领导班子建设,优化结构,加强培训教育,提高班子的整体素质。医院院长必须切实履行职责,强化“一岗双责”观念,一手抓好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一手抓好医德医风和队伍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利用哈医大二院典型案件,深入进行警示和法制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明是非、知荣辱,扬正气、刹歪风,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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