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专科路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潍坊市高考报名条件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报考政策解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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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化工职业学院2020年度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七条 山东化工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学院概况
第八条 基本信息
全称:山东化工职业学院
代码:13319
校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汉江东三街01177号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制:3年
批准成立时间:2003年
批准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
第九条 基本情况
1.地理位置。学院位于世界风筝之都潍坊市国家级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渤海岸边、莱州湾畔。北邻开发区欢乐海旅游度假区和国家一类开放口岸—潍坊森达美港,西临白浪河游艇旅游码头,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2.办学条件。学院占地550亩,建筑面积12.9万平方米。学院建有先进的实验实习场地;在生产企业设立生产性实训基地;另外园区建有公共实训基地,实验实训条件完善,能充分满足教学和学生学习需要。
3.师资力量。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数量充足、业务精湛、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 196人,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39人。另外,还从企业聘请了一大批高级工程师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
4.办学特色。学院是山东省化工类职业院校,主体专业为化工技术类,专业设置紧贴石油化工和海洋化工实际,化工特色鲜明,行业区位优越。石油和化学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知识、技术、资本密集型的优势产业,是我国六大现代制造业之一。保证了学院办学与地域经济的深度融合。
5.就业优势。山东化工职业学院原由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化公司主办,与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海油、中国中化等特大型国有企业有着天然的联系;另外,山东省是化工大省,对化工人才需求旺盛,学院与中国石化、中国石油、中国中化各下属企业,与古雷石化、烟台万华、齐翔腾达、华鲁恒升、中化弘润、京博集团、旭川化学等规模企业都建立了稳固的联系,学院能够及时掌握企业用人需求,并按照企业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专业方向,提高毕业生就业的针对性,保证了毕业生就业率和毕业生就业质量的不断提升。
第四章 证书颁发
第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山东化工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五章 招生计划与专业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与专业:
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报考指南公布为准。
第六章 学费收取标准
第十二条 文理各科学费5000元/年,按年度收取。校企合作专业学费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学费标准为准。在《2020年山东省普通高校填报志愿指南》公布。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住宿费1200元/年,按年度收取。
第七章 招生录取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1.分数优先原则。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高考文化成绩优先,各专业无级差。
2.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学院提供英语教学。
3.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4.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5.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需面试合格(取得面试合格证,男生身高172cm—184cm,女生身高162cm—174cm;思想进步、容貌端庄、身材匀称、无明显疤痕、性格开朗,无违法犯罪记录)。
6.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
7.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八章 资格审查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后,所有新生均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名资格、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九章 其它
第十六条 新生教材费在学生入学注册时预收,多退少补,据实结算。
第十七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奖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
1.政府奖助学金。执行国家和山东省统一规定,其中国家奖学金每学年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每学年2200-44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6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人。
2.企业奖学金。企业冠名班、订单班另设企业奖学金,按照学生综合成绩评定,500-1500元/人.年,具体金额根据有关院系与企业签订的协议执行。
3.学院奖学金。学院按照学生综合成绩评定学院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4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3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200元/学年。
4.校内勤工助学。学院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时间每天不超1个小时,每岗工资300元/月。
5.助学贷款。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开放“绿色通道”,并支持、指导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无名额限制。
6.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后,可向高校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7.经国家、省系统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最高8000元/年。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化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学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6-7575021 7575089 7575196
传 真:0536-7575196
学院网址:
微 博:
电子邮箱:sdhy2003@126.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汉江东三街01177号山东化工职业学院,邮编:261108
潍坊医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潍坊医学院 学校代码:10438。
第四条 学校校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潍坊医学院。
第八条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种类:潍坊医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认可专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各专业报考执业医师类别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教务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十三条 考生须符合报名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复查,如复查结果与录取时的体检结果不符,学校将按规定对学生进行专业调整。
第十四条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报考英语专业考生,无口试要求;所有专业男女比例无限制。
第十六条 2020年在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如上海、浙江、山东、北京、天津和海南省的招生专业有选考科目要求。化学、生物2门科目均须选考方可报考的专业有临床医学、麻醉学和医学影像学;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的专业有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医学影像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统计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生物技术、生物制药和生物医学工程;不提选考科目要求的专业有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护理学、助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市场营销、应用心理学、运动康复和英语。
第六章 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批次按各省(市、自治区)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十八条 接受投档。按各省(市、自治区)的学校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接受投档。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接受征集或后续志愿考生投档。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接受投档,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九条 分专业录取。
1.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根据各省(市)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分专业录取。
2.其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成绩位次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如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予以退档。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征集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江苏省分专业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4.内蒙古自治区分专业录取原则: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对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投档成绩)排序录取。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同时对其余考生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直到完成录取。
第二十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通过录取通知书形式通知考生,考生可到生源所在地招生管理部门查询。
第七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一条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凡属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八章 收费标准、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山东艺术学院等12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8〕72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文件,以及《潍坊医学院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中核定的标准收取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收费是指按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学费的收费管理制度。专业注册学费是针对不同专业收取的年度学费;学分学费按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学分收费标准不分专业,每学分为100元。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各专业注册学费标准及基本毕业学分:
专业名称
专业注册学费标准
(元/生·学年)
基本毕业学分
法学
100
164
英语
275
157
生物医学工程
700
168
生物制药
750
166
食品质量与安全
825
163
应用心理学
975
157
统计学
600
164
生物技术
825
163
公共事业管理
1000
156
劳动与社会保障
875
161
市场营销
975
157
运动康复
775
165
临床医学
1620
229
麻醉学
1640
228
医学影像学
1780
221
口腔医学
1620
229
药学
1775
165
临床药学
1340
228
预防医学
1800
220
护理学
1675
169
护理学(贯通培养)
1800
82
助产学
1675
169
医学检验技术
1650
170
眼视光学
1700
168
康复治疗学
1700
168
医学影像技术
1775
165
卫生检验与检疫
1850
162
中药学
1725
167
第二十五条 住宿费标准:
类别
住宿费
安装空调
未安装空调
8人间
不带独立卫生间
650元
600元
带独立卫生间
750元
700元
6人间
不带独立卫生间
1066元
1000元
带独立卫生间
1166元
1100元
第二十六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其 它
第二十七条 山东省生源的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申请迁移户口的新生可持户口簿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学校报到。其他省(市、自治区)生源的新生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申请迁移户口的新生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信息须与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致,迁往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潍坊医学院”。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部门:潍坊医学院教务处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宝通西街7166号
邮政编码:261053 电 话:0536-8462283,8462285
学校网址:
mail:zszx@wfmc.edu.cn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与上级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潍坊医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潍坊自考办的地址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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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潍坊市高新区福寿东街4469号 电话:0536-8231670
自考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2、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3、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通过“前置学历”认证。如果不能提供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是无法办理自考本科毕业的。
自考毕业条件
1、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4、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自考/成人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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