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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在广东参加高考要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
深圳市参加高考需要的条件
下列人员可以在我市报名普通高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深圳市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广东(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44)。
(2)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且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试行)》(粤府〔2018〕96号)规定的人才优粤卡持有人,或是经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规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粤府〔2003〕81号)自2018年12月1日起已依法废止,不再适用。
(3)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且父母一方属于驻粤部队现役军人。
(4)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我市正常报名参加高考(可报考本科和专科)。
应届毕业生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时间计算到2020年8月31日)并实际就读的。
应届毕业生高二年级开学前学籍迁入我市(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并实际连续就读,且在高二年级开学前户籍从外省迁入我市(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的。
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2020年高考报名时,应届生不受学籍限制,往届生不受毕业1年限制,可以在我省正常报名参加高考(可报考本科和专科)。
A、考生(含应/往届毕业生)父母双方均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单亲家庭考生监护人具有广东省户籍的。
B、考生(含应/往届毕业生)父母只有一方具有广东省户籍,但其确实在广东工作,并能提供在我省具有稳定就业证明(含工作调动函、工商企业登记证、在广东省社保医保缴纳证明等)的。
C、往届毕业生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截至2020年8月31日),且2019年已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
(5)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的香港籍、澳门籍学生。
(7)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省籍学生。
(8)在我市定居,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且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9)在我市内地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我省高考录取。
(10)在我市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内地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11)在我市就读,符合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数学英才班等报考资格的非高三毕业班学生,可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报考,考生如需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或数学英才班等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录取的依据。
法律依据
:
《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局机关各有关处室,市局直属各有关事业单位(学校):
为做好我市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进一步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规范高中学校招生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及《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教规〔2018〕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下同)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
中考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至31日。
(二)报名条件
1.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
2.符合条件规定的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具体条件详见《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和要求
1.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2021年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各学校要开放计算机房,为本校考生报名提供方便。
2.符合我市中考报名条件的深圳户籍往届生、在市外就读的深圳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通过互联网提交报名资料,由户籍所在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所设的报名点网上审核报名。
3.学校及报名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名。如有违反者,将严肃查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各区(含新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学校(报名点)要严格审查报名材料。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而被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已经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时间与成绩呈现。
1.全市中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合卷)、历史与道法(合卷)、体育。
2.考试时间:
(1)体育考试于4月13日至30日进行。
(2)英语听说考试于5月15日至16日进行。
(3)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合卷)、历史与道法
(合卷)考试于6月26日至28日进行。
(二)考试时间
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时间安排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如有调整,我省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将做相应调整。
2021年夏季高考的美术、书法、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术科统考已于2020年12月6日举行。
(三)录取工作
1.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
2021年夏季高考分为提前、本科、专科(高职)三个批次。
(1)提前批次。
提前批次分为本科提前和专科提前两个部分。本科提前部分安排在普通本科院校录取开始前进行,专科提前部分安排在普通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普通专科院校录取开始前进行。
本科提前部分包括空军招飞院校,军检院校(含需政审、面试、体检的军队、武警、公安、司法、消防、民航招飞院校),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及经批准的本科院校艺术专业,经批准的非军检本科院校的师范、农林、小语种等专业,本科层次的教师专项计划和卫生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院校。
专科提前部分包括专科提前院校和专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
志愿设置。
本科提前部分院校志愿设置:空军招飞院校设1个志愿;军检院校(含需政审、面试、体检的军队、武警、公安、司法、消防、民航招飞院校)设10个平行志愿;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及经批准的本科院校艺术专业的“统考+校考”设1个志愿、校考设1个志愿;经批准的非军检本科院校的师范、农林、小语种等专业设20个平行志愿;本科层次教师专项计划设10个平行志愿;本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设10个平行志愿;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设1个志愿。
专科提前部分院校志愿设置:专科提前院校设5个平行志愿;专科层次卫生专项计划设10个平行志愿。
(2)本科批次。
本科批次包括普通类本科院校(含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班、各类预科班)、艺体类本科院校。
志愿设置:普通类本科院校(含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班、各类预科班)设45个平行志愿;艺体类本科院校统考设20个平行志愿;艺术类本科院校“统考+校考”设2个顺序志愿;艺术类本科院校校考设2个顺序志愿。
(3)专科(高职)批次。
专科(高职)批次包括普通类专科院校和艺体类专科院校。
志愿设置:普通类专科院校设45个平行志愿;艺体类专科院校统考设20个平行志愿;艺术类专科院校校考设2个顺序志愿。
以上各批次各类型院校均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每个院校专业组包含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计划编制。
各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在粤招生计划。院校公布计划须具体编制到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不分省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专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院校根据招生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在物理、历史2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提出1门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选择性考试科目中再提出不超过2门科目要求。院校专业组由考试科目相同、招生条件要求相同的若干专业组成。
(2)普通类专业分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两类,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及招生专业计划。
(3)艺体类专业统一编制院校专业组及招生专业计划,不分物理、历史。
(4)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也可以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但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考试科目要求必须相同。院校在安排院校专业组时,原则上同专业组内各专业要求(含性别、身体条件、外语语种等)应相同。
(5)专科(高职)批次除部分有特殊要求的专业需单独编组外,其他专业原则上只分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艺体类(不分物理、历史,按术科类别区分为不同的组)三大类组合。
3.志愿填报。
(1)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除强基计划外,提前批、本科批、专科批三个批次同时填报,分开录取。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2)考生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志愿,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一个投档单位。可以填满所有可填志愿,也可以只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3)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兴趣、爱好及考试成绩,合理选择各批次具备填报资格的志愿,填报志愿时务必仔细阅读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身体条件、成绩要求等规定。因未认真阅读院校招生章程,填报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导致不能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对照院校专业组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院校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分为首选科目要求和再选科目要求。首选科目要求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确定;再选科目要求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确定。
考生的首选科目须符合高校对首选科目的要求。选考物理的考生只能填报物理科目组合下的院校和专业,选考历史的考生只能填报历史科目组合下的院校和专业。
再选科目要求。高校对再选科目的要求分为四种:
一是不提再选科目要求的,符合首选科目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是提出1门再选科目要求的,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如某校某专业对化学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选考化学的考生才能报考;
三是提出2门再选科目要求且均须选考的,考生须同时选考这2门科目方可报考。如某校某专业对化学和生物学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同时选考化学和生物学科目的考生才能报考;
四是提出2门再选科目要求但只需选考其中1门的,考生选考该2门科目中的任意1门即可报考。如某校某专业要求考生选考化学或生物学科目,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只要再选科目中有化学或生物学科目的考生即可报考。
填报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地方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须在公示合格名单中;填报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的考生须先取得相关院校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控制线。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4类志愿之间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
同批次普通类与艺体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
征集志愿填报。对未完成招生计划、参加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由省招办统一公布征集志愿资格线。高考成绩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才能填报征集志愿。
4.投档原则。
各批次各类型院校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普通类分物理、历史两类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艺体类不分物理、历史按计划类别统一划线,一起投档录取。
(1)普通类专业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艺体类专业依据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门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及相应专业术科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投档时,省招办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提供给招生院校。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2)符合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控制线的考生,全部投档给院校,由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进行录取。
(3)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组,投档时不含政策性加分。
5.投档排序及同分处理。
(1)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2)“3+1+2”考试科目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外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普通类专业按选考物理、历史分开两类比较物理或历史成绩高低,高者优先;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5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6位序,比较两门再选科目中的单科次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7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6.录取原则。
(1)投档后,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办法由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2)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中按院校录取原则进行调剂录取。
(3)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身体条件、文化课成绩、单科成绩等要求)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4)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线按照普通类(物理)、普通类(历史),参照往年文理科类本一或本二批次院校招生计划比例分别划定。主要用于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综合评价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其他有相应文化成绩要求的院校(专业)招生录取参考。
(5)同一院校的不同院校专业组间的计划不能调剂使用。如生源不足,须在征集志愿阶段,经研究决定未完成计划的使用原则。
三、春季高考
2021年春季高考包括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下称:3+证书)、高职院校自主招生、面向初中毕业生的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招生,共5种类型。依学考和3+证书招生考试按本方案执行,另外3种类型的招生考试工作另行通知。
(一)考试安排
依学考考试安排按《关于做好2021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20〕131号)执行,依据该次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进行录取;3+证书考试安排按《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0〕43号)执行。
(二)录取工作
春季高考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模式,除3+证书本科批次、西藏新疆班外,每个院校专业组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1.招生批次及志愿设置。
(1)依学考不分批次,分普通类(不分物理、历史)、艺体类(分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5类,下同,艺体统考类别由招生院校划分不同的专业组进行区分)2个类别。普通类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艺体类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类与艺体类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
(2)3+证书分本科、专科(高职)两个批次。本科批次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专科(高职)批次按考生类型分中职生批次设3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退役军人批次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西藏新疆班设1个院校专业志愿,1个专业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计划编制。
院校按照院校专业组编制招生计划,招生计划须具体到各专业。一所院校可设置多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包含若干个专业,但同一专业只能在一个专业组。其中,艺体类要按照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体育类5个统考类别进行编组。
3.投档录取。
省招办根据生成的院校专业组数据,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结合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和考生总分排位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章程进行录取。若考生无法录取到所填报的专业,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只能调剂到该专业组内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投档排序及同分处理(不含3+证书本科批次)。
(1)根据考生春季高考成绩合成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总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比较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计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2)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计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列:
第1位序,比较语文加数学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2位序,比较语文和数学两门中的单科较高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3位序,比较英语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4位序,依学考艺体类专业比较术科统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将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及时研究解决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保障高考综合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要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的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阶段工作按计划完成,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狠抓贯彻落实
各地、各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条件保障,加大人财物投入力度,大力完善高中办学条件,大力推进标准化考点建设,逐项落实考试报名、招生录取各环节工作,特别是要提高信息化水平,夯实改革技术支撑。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模拟演练,开展适应性测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工作流程,切实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强宣传培训
各地、各校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升政策公众知晓度,开展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高校、高中学校、考生家长线上线下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特别是要优化服务水平,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考生志愿填报咨询指导,努力营造高考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报名条件、招生要求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面向本省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开放报名,护理专业对女生身高要求为1.55米以上,男女生不限。
报名条件:提供高考录取材料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和学籍,并退回户口所在地。在录取过程中,如省招办调配后未能完成地区生源计划,学院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调至生源更好的地区择优录取。
报名方式:应届中考生需由所在中学统一组织报名,可在线报名或直接来校报名。往届生携带毕业证或准考证直接至学校招生办报名。
专科路标网
注意事项: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招生规定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并退回生源地。学校从不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事宜,所有招生录取信息请直接联系招生办公室,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推荐专业:临床医学、药学、护理、口腔医学、针灸推拿、医学影像。
普通专升本报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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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专升本报名要求
普通专升本报名要求一般都是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应届毕业生;部分省份招收往届生或退役士兵学生。要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维护公共基础设施;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有上进心,品行端正等。
浙江专升本报名条件
(一)浙江省省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高专应届毕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身体健康,各专业身体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江苏专转本报名条件
普通高职(专科)学生“专转本”具备报名条件为: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或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云南专升本报名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身体健康;
3.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含应征入伍的普通全日制专科在校生,退役后办理复学手续,并按照学校规定完成专科学习的应届毕业生),体育成绩合格(残障考生除外),并于毕业当年8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具有云南户籍或应征入伍地在云南省及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全日制毕业学历的退役2年内的退役军人;具有云南户籍及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全日制毕业学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参加西部计划项目 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志愿者。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 云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应届专科毕业生;
2. 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专科毕业生;
3. 违反教育部令第33号规定,不符合参加报考条件者;
4. 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刑罚、处罚期内的;
5. 体育成绩不合格(残障考生除外)。
新疆专升本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考试无作弊行为,报考前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记录;
(三)修完高职(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
(四)规定时间前可取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生专业体检要求。
上海专升本报名条件
1、考生须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425分及以上(其他语种作为个案向市教委报批)。
2、各招生院校原则上应要求考生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信息技术水平考试(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对没有证书的考生应组织与该考试大纲同等要求的考试。
3、退役士兵考生不受上述1、2项所列证书限制。
4、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专科(含高职)毕业生可向招生院校提出保送至相应本科专业的申请。
山东专升本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
3.没有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4.专科阶段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报名前已解除处分。
5.身体健康。
6.具备以下考生资格之一:
(1)在毕业高校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的山东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2)通过招生高校自主组织的相应专业综合能力测试,获得考生自荐资格的山东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3)经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认定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山东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4)应征入伍地为山东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普通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后退役,报名时为应届毕业生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
(5)专科学习阶段,作为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或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山东省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大赛保送生)。
“3+2”对口贯通培养转段考生,须根据转段测试有关要求参加全省专升本统一考试报名。如具备上述报考条件,参加转段测试同时可兼报其他类型专升本考试招生。
吉林专升本报名条件
1.医学类专业不允许其他类别专业考生报考。
2.非免试考生可根据所报专业培养学校设置情况,选择填报同一专业的多个学校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到同一专业未选的其他培养学校。
3.申请免试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的,视为自动放弃免试资格。
4.考生须对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确认提交后无法修改,因考生操作失误及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广东专升本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在2022年1月24日前)。
3.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及在择业期内(毕业两年内,下同)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4.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录取并就读的应届及在择业期内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5.报考职教师资专业的,需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必须在志愿填报开始前取得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应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教育部等四部门实施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简称1+X证书)、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及以上证书。具体证书种类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指定,并在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
6.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件,且必须为原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登记在册,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的数据为准);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的考生,原则上应为原国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国扶贫开发管理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7.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参加相关高校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具体办法另文通知。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天津专升本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且符合下述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1)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本市普通高校或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2)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且被普通高校或高职高专学校录取、具有本市户籍的往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3)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被外省市高职高专学校录取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不能参与报名
(1)普通高等学校及高职高专学校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2)因舞弊被取消报名资格或入学资格者;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辽宁专升本报名条件
1.经辽宁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辽宁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注册入学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
2.辽宁省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本地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辽宁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且经辽宁省省级扶贫机构登记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从2022年起,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可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在应征入伍地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须参加有关院校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技能考核结果作为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的依据。为有利于学生顺利完成本科学业,鼓励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4.报考内蒙古民族大学(蒙语授课)专升本考生应是辽宁省普通高校具有蒙语文基础的蒙古族(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应届专科毕业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对应。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高职高专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以上就是专科路标网为大家带来的外省在广东参加高考要具备什么条件,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相关文章关注专科路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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