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0 17:04:16 | 专科路标网
专科路标网(https://www.szhektwx.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从小就在四川读书,但户籍是重庆的,重庆高考改革后是否可以不用回重的相关内容。
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的报考条件
1、适用人群:
本方案适用于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地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初、高中毕业后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有用人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事个体、私营或灵活就业的其他进城务工人员。
2、报考条件:
A、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就读满一定年限并取得初中阶段学籍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中考。
B、凡在我省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我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
C、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我是过来人,应该不可以考试,规定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
那的看当地的政策,有些地区规定只有本地户口的人才能在本地高考,外籍人口到所在户籍考试,如果没有这种规定,应该是可以考试的,不过最好上学校学生处去问问
必须在重庆读书超过一个时间,取得户籍。时间得有多长就不知道了,只知道新疆那边的情况。
看你的学籍在哪 或去当地招生办问问
可以 你现在四川泸州的是集体户口,你可以现在户籍所在地的派出办理迁出手续,或者是学校户籍办帮你办理也可以,带着户口页回重庆你原迁出地办理转入就可以。 专科路标网
户籍在哪里是没关系的,但是要看你的学籍是在哪里的,如果你的学籍在浙江就是浙江的喽,你应该问一下你的高中学校看看他们那里有没有你的学籍。第二个问题:填报志愿的时候不都是有报考书的嘛,你看看报考书上这个学校收不收不就好啦?每个学校都会有的。而且很多学校都是文理兼收的。还有什么问题可以继续提问啊,希望采纳
我是四川户籍,可以在重庆高考,但只限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你若喜欢,便是晴天。
可以肯定的说在2012年以前还是按照现在的考法来考,但2012年以后就难说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高考迟早都要改革的,但如果你是近两年参考的话就不会受改革的影响
下面有两个市 *** 的档案,你看一下,应该有帮助!
渝办发〔2003〕129号
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加快实施城镇化战略的决定》(渝委发号)精神,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大力推进我市城镇化程序,结合我市实际,本着“宽严相济”的原则,特就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购买商品房户口迁移
根据市 *** 渝府发〕44按照市委渝委发〔2003在主城区内购买商品房入户的政策规定调整为:凡在主城区购买房屋开发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的房屋的人员,申请在主城区入户,须同时具备购房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和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条件。入户地公安派出所凭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购房按揭合同》、学历证明及所在单位用工《聘用书》、《合同书》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等能证明其有稳定生活来源和其他相关证明等,方可办理入户手续。
(二)夫妻投靠户口迁移
夫妻投靠户口“农转非”、“非迁非”、
(三)年老投靠户口迁移
年老投靠子女入户的,仍按渝公户〕51号档案精神办理,以年龄和身边无子女为基本条件。
(四)主城区之间的有关户口迁移
主城区之间购买开发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的房屋的户口迁移,不受购房面积、时间、文化程度和《房屋产权证》等限制;夫妻投靠的户口迁移,不受年龄和结婚时间及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限制;
二、主城区以外的各区、县(自治县、市)大中城市 *** 所在地街、镇的户口迁移
(一)购买商品房户口迁移
凡在主城区以外的各区县(自治县、市)大中城市 *** 所在地的街、镇,购买)和房屋管理部门出售的房屋及租住房管部门公房的,只要持有《房屋产权证》、《购房按揭合同》、《房屋使用权证》,以及能证明其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等相关证明的,购房者本人及配偶、
(二)夫妻投靠、年老投靠夫妻投靠、年老投靠,
在市 *** 确定的百强镇及其他建制镇(乡)内,全面实施小城镇户口登记制度,即凡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不受其他任何条件限制,均可办理户口迁移。
拟从今年9月1日起,分阶段、有步骤地采取先在我市主城9以前凡与本文不符的有关规定以本文规定为准。本意见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渝公办[2009]50号 重庆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市 *** 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分局、区县(自治县)局:按照《重庆市人民 *** 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9〕9号)档案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凡一次性在渝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经开区、高新区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成套商品房(包括全产权房、按揭房、二手商品房)且实际居住的人员(不含境外人员),购房人、配偶以及16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在校生不超过19周岁)准予迁入购房地入户,不受学历限制。购买主城九区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成套商品房,仍按《重庆市人民 *** 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快我市城镇化程序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3〕129号)及《重庆市人民 *** 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解决进城农民工户籍问题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6〕171号)档案执行。
本《通知》执行时间暂定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
2024-06-15 20:48:41
2024-06-23 06:11:53
2024-07-06 11:50:13
2024-05-27 07:32:29
2024-07-12 23:05:24
2024-07-14 14:1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