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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荆门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荆门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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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荆门职业学院章程》,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荆门职业学院
学院部委码:14571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全日制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地点: 湖北 省荆门市掇刀区军马场路3号
基本情况:
荆门市位于湖北省中部,紧邻武汉城市圈,是长江经济带极具发展活力的城市之一,已成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国家生态示范区试点城市、湖北省历史文化及旅游名城。荆门市交通便利,沿江高铁与荆荆高铁于2020年正式动工建设,呼南高铁已在规划筹备之中。它们将进一步突出荆门枢纽城市区位优势,同时也为在荆就读学子出行提供便捷。
荆门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专科院校,位于荆门市国家级高新经济技术开发区。校园占地面积8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办学规模1万余人。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60人,其中,高级职称和硕博教师占比80% 以上,“双师型”教师占比70%以上。学校涌现出一批省级名师、市级名师、市“把关人才”、国家及省、市级技能大赛优秀辅导教师等优秀教师群体。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专业门类齐全,办学条件优越。设医学院、教育与 艺术 学院、 财经 商贸系、机械工程系、电子信息系、循环化工系等六大院系,开设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助产、学前教育、环境艺术设计、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现代农业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通用航空航务技术、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数字媒体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化工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工程造价等20个 特色专业 。拥有汽车装配、智能制造两个省部级重点教学科研中心和新能源、通用航空、循环经济、康复护理、幼儿教育等一大批校外 实习 实训合作企事业单位,是区域性汽车装配、机械加工、 计算机 应用、医学康复、幼儿教育、商贸服务等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要培养和输送基地,是一所高起点、高标准、有特色的高职院校。
学校秉承“厚德精技·致知力行”的办学理念,按照“ 专业设置 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 毕业 证书 与职业资格证 书 对接、职业教育与终生 学习 对接”的办学思路,与华为集团、福耀玻璃等世界500强企业联合,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与长城汽车、玲珑轮胎、金泉新材料、固润科技等上市公司合作,试行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致力于提升学生专业素养,促进学生高质量 就业 创业 ;与省内外多所知名本科院校合作,开展专本连读升学模式,致力于提升学生学历层次,促进学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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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我院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就业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是具体执行机构。
第五条 招生就业处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国家招生政策,结合学院实际,研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报送学院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3.负责制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印制招生宣传资料,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提高招生宣传实效。
4.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工作,负责解答来人、来函、来电及网上有关招生的各类问题。
5.负责学院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工作,并做好网上录取的各项工作。
6.负责 新生 入学情况统计,核实招生任务完成情况;协助教务处做好新生注册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我院分省分专业计划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联合培养单位的要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 毕业生 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院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
第七条 我院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就业处向社会发布。
第八条 我院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20%,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不超过105%。
第九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作出专业计划调整的决定。专业计划的调整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方案,上报湖北省招生就业处批准后实施。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我院依据湖北省教育招生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实施高 校招 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一条 对于符合我院录取标准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专业志愿先后次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在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综合、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比较 高考 单科成绩。
第十二条 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按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
第十三条 对省招生就业处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就业处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四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费 :一般专业每生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每生6500元/年;住宿费:学生 宿舍 4人间每生1200元/年,5人间每生900元/年;教材费:每生1000元/年。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以最终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第七章 奖助制度
第十六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及国家助学金或通过勤工助学完成学业。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学院设立的学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等奖励。
第八章 报到复查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身份证、准 考证 、录取通知书等资料。新生入学后,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军马场路3号
咨询电话:0724-6075203
传真:0724-6075290
在线咨询:
学校网址:
第十九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荆门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荆门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荆门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高考三月调考七市州联考多少x
2022湖北七市州高三3月联考联合统一调研测试安排:
湖北高三·七市州联考(一模考试)
考试各科安排时间表
2022年3月8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
下午 15:00-17:00 数学
2022年3月9日 上午 9:00-10:15 物理/历史
下午 15:00-17:00 英语/日语
2022年3月10日 上午 8:30-9:45 选考四选二
9:50-11:05
参加联考的7个地市州(7个地市州所有高中全员参考)
宜昌 荆州 荆门 襄阳
恩施 十堰 孝感 向学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Nationwide Unified Examination for Admissions to General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简称“高考”,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参加的全国统一选拔性考试。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设置的全国性统一考试,一般是每年6月7日-8日考试。
参加考试的对象一般是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招生分理工农医(含体育)、文史(含外语和艺术)两大类。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生章程计划和扩招,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主管部门授权的单位或实行自主命题的省级教育考试院命制;由教育部统一调度,各省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负责执行和管理。教育部要求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
2015年,高考逐步取消体育特长生、奥赛等6项加分项目 。2016年,教育部严禁宣传“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加强对中学高考标语的管理,坚决杜绝任何关于高考的炒作 。
2022年,教育部发出《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2022年全国统考于6月7日举行。
湖北省2010年物理竞赛什么时候举行?
专科路标网(https://www.szhektwx.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湖北省2010年物理竞赛什么时候举行?的相关内容。
第27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赛区预赛日程表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省竞赛委员会第27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
(20010年3月14日)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省竞赛委员会第27届第一次全体会议于2010年3月13日在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举行。会议由省物理学会秘书长,中学生物理竞委副主任潘春旭同志主持。全国竞赛委员、省竞委主任刘觉平同志传达了“关于2010年举办第27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的通知”等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有关文件,总结了我省去年在国际物理奥赛及全国决赛工作中所取得的优秀成绩与经验,陈述了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省竞赛委员会领导小组对于本届竞赛工作的意见,并专门就评分规范、查分政策及如何做到公平阅卷等问题作了发言。潘春旭同志宣读了去年底省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的有关会议的文件,传达了各学科竞赛的年度总结和新的政策动向。省竞委副主任熊永红同志提出了今年我省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实验考试的有关设想与具体安排,传达了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文件《关于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实验考试、命题的若干规定》,详细讲述了今年实验考试的新特点与新举措---公布2010年湖北赛区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考试范围,(见后文)并强调了命题范围将严格按文件要求执行。省竞委副主任黄致新同志就去年考风考纪方面出现的新动向,新问题进行分析, 重申了保秘纪律。省竞委副主任于国萍同志重申了阅卷纪律,并就去年专家组对各地预赛阅卷复查情况作了详细分析,对阅卷规范的县,市及中学通报表扬,对阅卷欠规范的县,市及中学也首次当面交流;并再次阐明我省今年执行查分政策的具体举措。省竞委办公室主任周国全同志讲述了我省参加第27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的组织实施办法与竞赛日程草案,并提出了本届预赛与复赛的具体方案。省科协青少年工作部有关同志因故未能到会。出席会议的各地竞赛委员对我省中学生物理竞赛的实施方案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达成了初步共识。会议决议如下:
一、按照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关于2010年举办第27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的通知”, 我省竞委会决定积极组织我省中学生参加第27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并将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省赛区获奖名单报送省招办及有关大学,由湖北省有关部门上网公布;将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省赛区全国一等奖名单上报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由中国物理学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上报有关机关上网公布。(网址为:
www.xiaoxiaotong.org
,每年从3月1日至3月15日,如对名单有异议,可通过传真与中国物理学会联系,传真号码可在网上查询。)去年获赛区一等奖的原高二考生今年仍然具有保送上大学的资格。关于今年获赛区一等奖考生是否具有保送上大学资格的问题,我们至今未接到上级明确的通知。在中国科协和教育部关于赛区一等奖保送资格问题的新的政策性文件尚未下达之前,我省竞委将继续执行原有的有关章程与政策。
二、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赛区预赛于 2010年9月5日8:30至11:30,在各地(市)考点同时举行;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赛区复赛理论笔试于2010年9月18日8:30至11:30,在武汉大学举行;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赛区复赛实验考试于2010年9月19日下午1:00至7:00,在华中科技大学举行;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于2010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在福建厦门市厦门大学举行。
三、我省本届高中物理预赛试卷、复赛理论试卷由全国竞委会统一命题。按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第28次会议精神,预赛试题将进一步降低难度,增加试题区分度,更接近高等大专院校升学考试水平,以提高高二同学参赛的兴趣与积极性。
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的复赛资格由全国竞委会统一命题的预赛试题成绩决定。我省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名额根据各地预赛人数按比例分配,大约每90名考生可折算一个复赛指标。各地复赛指标的30%由上述预赛成绩在当地的严格排序决定,70%名额由各地竞委参考各县(市、区)、中学报名人数等分配,但仍必须根据该名额所在县(市、区)成绩排序决定。
五、我省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考试,设湖北省赛区全国一、二、三等奖;湖北赛区全国一等奖名额需待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通知下达之后才能公布, 湖北省赛区全国二等奖为200名左右,湖北赛区全国三等奖500名左右。复赛理论成绩前80名参加我省复赛实验考试, 根据复赛理论成绩(满分160分)和实验成绩(满分40分)总和排序决定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赛区全国一等奖名单。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赛区全国二、三等奖由复赛理论成绩决定。
六、我省中学生物理预赛设湖北省一、二、三等奖,获奖名次由考生的预赛成绩确定。省竞委所颁一等奖名额按高二、高三两个年级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总名额约在850名左右。省二、三等奖则由各地市竞委按参赛人数的3%与5%确定。
七、不少高二学生要求参赛,以便有一次实际临考经历。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2004]64号文件“关于印发《全国五项学科竞赛条例(草案)的通知》”,全国中学生五项竞赛的宗旨是:“向中学生普及科学知识,激发他们学习学科知识的兴趣和积极性,为优秀学生提供相互交流和学习的机会,促进中等学校科学教育改革”。本届会议认为:为了激发中学生学习物理知识的兴趣和积极性,不应当打消未学过电学的高中学生参赛的积极性;决定增加几道附加力学题。但必须指出:附加题的得分仅与湖北省中学生物理预赛的获奖名次有关,与复赛资格的确定无关,因而与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省赛区全国奖的名次无关。附加题前印有提示语:“附加题单独计分,并与按全国竞委会统一命题的预赛试题的得分相加,所得总分只能用来决定湖北省物理学会及其领导下的竞赛委员会所颁的奖项等级,不能用来决定全国竞赛湖北赛区复赛资格。”
八、为了保证省一等奖的质量与可信度,各地由预赛成绩上报的省一等奖名额需要得到湖北赛区竞赛委员会的确认。因加上附加题的得分才能进入省一等奖侯选范围的考生,不能凭此获得复赛资格,也就是说该生的预赛成绩仅有确认该生是否能够获省一等奖的作用,决定复赛资格的唯一标准是全国预赛试卷的考试得分。
九、延续去年的政策,对于去年获得本赛区全国一等奖的考生所在中学,另外奖励复赛指标一名(不占当地指标);此奖励指标统一通知各地竞委,由各地竞委与相应中学联系,省竞赛办不直接与中学联系。
十、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省竞赛委员会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检查了各地去年参加复赛的学生的预赛试卷,发现部分地区阅卷不规范,但与前年相比有所改善。今年的预赛阅卷仍由各地竞赛委组织,但各地竞赛委员必须切实负起责任,保证预赛阅卷按规范(见附件三)进行,做到公正、正确阅卷。
十一、各地复赛考生的预赛试卷应在湖北省竞赛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9月12日)之前送交省竞赛办,由专家组审查,并由省竞赛办封存。各地全体考生预赛成绩及复赛考生名单与成绩由各地竞委签名负责,并以打印稿及电子文件形式送交省竞赛办封存。经省竞赛委员会专家组审查后,不具有参加复赛资格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赛资格,并及时通知各地竞委。
十二、本次会议决定,对获得本赛区一等奖及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考生的指导老师,由省物理学会及省竞赛委员会颁发特制的获奖证书。本决定从2004年起执行;能获得获奖证书的指导老师名单以各地竞委签字的首次上报名单为准,与带队参赛教师的名单无关。
十三、实验考试由省竞委会领导小组组织命题。今年实验考试在华中科技大学举行,按规定,举办复赛实验考试的学校及参与命题的老师在当年不得组织或参与培训。按全国竞委新颁文件,指定了实验考试命题范围及培训教材,即全国竞委组织编写的《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指导书》。按全国竞委规定,参考我省具体情况及各地代表意见,我省实验培训及考试范围限定于《指导书》中的实验三、实验四、实验六、实验七、实验九、实验十三、实验十六、实验十七、实验十八、 实验十九、 实验二十、实验二十一、 实验二十三、 实验二十四、 实验二十六、 实验二十七、 实验二十八、 实验二十九、 实验三十、 实验三十一、 实验三十二、 实验三十三共22个实验项目。我们希望参赛者在理解和掌握上述实验原理和方法的基础上,独立完成实验,并要在实验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上下功夫,提高实验技能。对有条件的中学可以把实验做的更深更活一些,力争取得好成绩。
十四、我省被选拔进入省队的优秀者将在实验考试之后,由复赛理论成绩(满分160分)和实验成绩(满分40分)总和排序决定,并于次日立即宣布,产生我省参加第27届全国高中物理决赛的代表队,然后由武汉大学牵头、多校联合进行理论及实验的短期培训。
十五、有了指定的实验指导教材,各地竞委可选定个别有实力的学校挂牌培训,对中学生进行非营利性的培训,其经费独立核算但业务上须接受省竞委统一领导。各培训点应按各地经济状况确定对学生的培训收费标准,并报当地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省竞委重申,各培训点培训收费标准接受当地物价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与省竞委无关;如发生乱收费现象,省竞委概不负责。对于违反国家管理和全国竞委实验培训有关文件精神的培训点,省竞委将取消其挂牌培训的资格,对其违规行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省竞赛办尚剩一定数量的《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指导书》,原价寄售。请各地竞委从速征订,以免延误对考生的培训工作。邮资由省竞赛办支付。
十六、本届竞赛各地区编号不变,目的是配合省教委网上查分系统的统一安排。务请各地竞委注意。编号如下:
武汉01,孝感02,襄樊03,荆门04,黄石05,鄂州06,十堰07,恩施08,宜昌09,咸宁10,荆州11,黄冈12,仙桃14,天门15,潜江16,随州17。
十七、根据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2005]06号文件“关于2005年有关竞赛考卷问题的通知”:“根据命题工作、制卷、机要局、邮局发送等成本核算,预赛试卷、复赛试卷、参考答案定价均为2.00元。(购卷费由参赛学生支付,不包含在参赛学生的报名费内),参赛学生的报名费金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委员自定,全归地方使用。”本届会议决定我省维持参赛学生的试卷费及考务费共8.50元不变。获奖考生指导教师的获奖证书须另行收费。
十八、所有接触试卷的人员都属于保密人员,必须签名登记,承担保密责任。一旦发现失密,逐级追查责任。收到试卷与参考答案后应安全妥善保管;试卷应在密封状态下送到各考场,当场开封发卷;评阅试卷时,试卷上答题者的信息应覆盖隐藏;在正式公布成绩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竞赛成绩。
十九、会议强调严肃竞赛考试中的考风考纪,以确保竞赛的公平性与挑选出真正的优秀人才。本次会议重申考场纪律及我省竞赛考务工作的若干规定(附件二)。
二十、按照国家教委的精神,考试要从考知识转变为以考能力为主。对物理学科,要求学生具有五项能力,即理解能力、推理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应用数学处理物理问题的能力和实验能力。历届竞赛考题与评分标准体现了上述精神。会议要求各地市竞委提请各中学高中物理教师注意,不仅要加强中学物理的理论教学环节,而且要努力培养与提高学生的实验动手能力、实验分析与报告书写能力,为组织好我省第25届物理竞赛工作作出更大努力。
二十一、湖北省中学生物理竞赛在省竞赛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省物理学会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与省科协青少年活动中心共同配合做好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赛区一等奖名单及时上报省科协备案。
第27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赛区预赛日程表
时间
预赛事项
负责人
地点
3月5日
竞赛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刘觉平
武汉大学
3月13日
竞赛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潘春旭
武汉大学
7月10日以前
各地市向省报参赛人数、考生名单及考场分配表,交报名费
张继杰、赵蓉
武汉大学
8月30日—9月1日
各地市竞委会领取预赛试卷
张继杰、赵蓉
武汉大学
9月5日8:30—11:30
全国预赛考试
各地竞委
各地考点
9月5日8:30—11:30
全国预赛考场巡视
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各地竞委
9月5日—10日
各地组织阅卷
各地竞委
各地自定
9月11日下午4:00
竞赛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
刘觉平
武汉大学
9月12日9:00
复赛考生初赛试卷交省竞赛办
张继杰、赵蓉
武汉大学
9月12日9:00
竞赛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潘春旭
武汉大学
第27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赛区复赛日程表
时间
复赛事项
负责人
地点
9月17日全天
复赛考生及省颁一等奖名单交省竞赛办
复赛考生报名交费
张继杰 赵蓉
武汉大学
9月18日8:30—11:30
全国复赛理论考试
刘觉平
武汉大学
9月18日8:30—11:30
复赛理论考场巡视
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武汉大学
9月18日14:00
复赛理论阅卷
刘觉平 于国萍
武汉大学
9月19日8:00
理论试卷复查
刘觉平
武汉大学
9月19日10:30
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
刘觉平
武汉大学
9月19日11:00
公布实验考生60名名单登记联系手机号码
周国全
武汉大学
9月19日13:00
实验考试
熊永红
华中科大
9月19日晚10:30
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
刘觉平
武汉大学
9月20日10:00
公布进入省队学生名单
周国全
武汉大学
9月30日—10月14日
(1)理论培训
周国全 黄致新
武汉大学
(2)实验集训
熊永虹
华中科大
10月28日下午6:00
省竞赛代表队报到出发
周国全
武昌火车站
10月30日—11月4日
全国决赛
刘觉平 周国全
福建厦门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省竞赛委员会
2010年3月14日
(附件一) 关于我省参加第二十七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的组织实施办法
根据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委员会第28次会议精神和竞赛章程,我省竞赛委员会于3月13日召开了第
一次全体会议,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讨论、研究、制定了我省参加第24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的组织
实施办法。
一、预赛,(1)采用全国统一试题,在2010年9月5日8:30-11:30举行考试,不得提前或推迟,端
正考风、严肃考纪。(2)考试地点:我省按行政区划分为18个考区,就近设考点。(3)8月27日至9月
1日为取卷时间。(4)由于今年预赛到复赛之间的时间间隔短,各地必须在9月10日前完成阅卷及登
分工作,9月17日前须向省竞赛办递交由各地竞委签名的全体考生预赛成绩表(打印稿及磁盘EXCEL文件)及复赛考生的预赛试卷(加密封装)、预赛参赛人数和考务费(由赵蓉、张继杰负责),参赛学生报名表、考场人数分配表(考场以每室30人或50人为宜)(由张继杰负责),请各地、市一定要在7月10日前交到竞赛办公室。参赛学生报名表按如下统一格式填写。
预 赛 学 生 报 名 表 (表一)(电子表格)
考 号
姓 名
性 别
成 绩
辅导教师
学 校
说明(1)各栏必须认真填写清楚,学校写全称。考生姓名应与学生证及户口薄上的姓名相符。
(2)编号以省教育厅最新格式为标准。
(3)报名表上交后,个别考生的报名表如有变动需向竞赛办提出书面报告。如考卷上
“考号”、“姓名”与报名表上“考号”、“姓名”不符将作为废卷。
今年全省各学科赛实行统一编号(有很大变动)以便于网上查询及社会监督。考生考号
编号方法。
例:2007年 物理学科 襄樊市 第5位考生 的编号:
↓ ↓ ↓ ↓
07 2 03 00005
该生编号为0720300005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赛区各地、市代号(表二)
地市
代号
地市
代号
地市
代号
地市
代号
地市
代号
地市
代号
武汉
01
孝感
02
襄樊
03
荆门
04
黄石
05
鄂州
06
十堰
07
恩施
08
宜昌
09
咸宁
10
荆州
11
黄冈
12
仙桃
14
天门
15
潜江
16
随州
17
二、(1)复赛采用全国统一试题,于9月18日上午8:30-11:30在武汉大学举行。复赛名单由预赛成绩(高二、高三统一排序)确定,取前约750至800名。(2)复赛报名时间9月17日8:00-18:00,
地点武汉大学物理系一楼大厅。(3)参加复赛的学生须持推荐表(请各地竞委加盖公章或签名)和学
生证报名,推荐表格式如下。
复 赛 学 生 推 荐 表(表三)
姓名
考号
性别
年级
学校(全称)
指导老师
联系电话
竞赛委员签名(或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三、9月19日10:30-11:00在武汉大学物理系一楼大厅宣布参加实验考试80名考生名单。实验考试
时间:下午13:00,地点:华中科大物理实验大楼。
四、9月20日10:00宣布赛区一等奖及省代表队名单。(根据复赛理论成绩(满分160)及实验成绩
(满分40)总分排序及女生倾斜政策确定),
五、根据竞赛结果组织为期15天的短期培训,内容包括理论与实验,除参加全国决赛的10余名选手之
外,各中学还可选派后备力量随堂培训。培训工作今年由武大与华中师大、华中科大联合主持。
六、奖励办法:
(1) 会议决定,根据复赛理论成绩“满分160分”和实验成绩“满分40分”,我省设赛区全国一
等奖若干名(具体名额由全国竞赛委通知确定)、根据复赛理论成绩设赛区全国二等奖200名、赛区全国
三等奖 550名左右。
七、经费(1)预赛考务费每人8.5元。(2)复赛学生理论考务费25元(含学生证书费5元)。(3)实验考
试学生考务费50元。(4)考生参赛的交通、食宿等费由学生或学校自行解决。请尽量选择武大培
训公寓、原水电大明珠园、原武测星湖园、原华师、原湖医招待所为宜(就近而且廉价),及丰颐
大酒店等。
八、竞赛办公室暂设于武汉大学物理学院三、四楼资料室,邮编430072,
电话:68752481-8409,联系人:张继杰、赵蓉。
E-mail:wtp@whu.edu.cn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省竞赛委员会
2010年3月14日
通 知
定于2010年9月11—13日在武汉大学物理系召开第27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省竞赛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9月12日上午9:00正式开会,请准时出席.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省竞赛委员会
2010年3月14日
(附件二)
关于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省赛区考务工作的若干规定
1、考生姓名与报名号,上报后不能中途更改;否则由此出现不良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高三卷与高二卷应以醒目的方式分别打印A、B字母,以便于区分。
3、A卷与B卷应分袋分装,不能混合装在一起.
4、试卷袋上应印有考生须知(或在袋中放一份本考务工作规定)。
5、新任竞委领试卷时,应有作为证明的公函。
6、各地竞赛委员可在相关学校交叉指派考试督察员,其任务是:考试及时将试卷送到指定考场;考试过程中进行巡视督察;考试结束后督察试卷的清点,加封后送交竞赛委员。
7、各地竞委应尽可能在预赛当日清晨将试卷交给督察员手中,各督察员也应在当日将已考的试卷封装好交回竞委手中。因路途远不能于当日交接试卷时,须保证试卷的安全。
8、监考人员(如果是物理教师)不能在本校考点监考,实行交叉监考制。
9、监考人员只能在考场上当众拆卷,不能提前拆卷,也不能在考场外拆卷。
10、考生笔试时隔行就座,只能携带钢笔(作草图用的铅笔)、直尺与计算器。
11、分发考卷时,同时分发草稿纸。每位考生二张草稿纸;不够时可再发,但原草稿纸须及时收回。
12、试卷上不清楚的字,考生可举手提问,监考人员可用笔写清楚。除此外,对于考生关于考试内
容的任何提问不作答复。
13、考生中途发病或上厕所而要离开考场时,监考人员要陪同。
14、参加复赛的学生持本人学生证及推荐表(一式两份逐项填写完备,经各地市的省竞赛委员签署
意见并签名)到指定地点报到,学生证及推荐表不全的或不符合参赛条件的学生不得参加复赛。
15、考生要在答卷上填写自已的姓名,考完后由监考人员将试卷上的姓名密封。
16、考生答完后,将试卷及草稿纸一并摆在自已的桌面上,然后离开考场。
17、在实验考试中,要安排好实验考试的分组和轮换做实验的工作。
18、有的实验,按规定需要监考教师在考试过程中审查并回答考生的设计或联线是否正确,如果监
考教师在审查时一时难以判断,则可找主管老师商量,直到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19、若商量的时间过长,从而造成考生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某个实验,则主管老师要当场决定,
延长该考生的考试时间,以恰好补偿所耽搁的时间。
20、如果考生做第一个实验时由于上述原因而延长了时间,则第二个实验顺延。
全国中学物理竞赛湖北省竞赛委员会
2010年3月14日
附件三:阅卷规范
1. 根据参考答案上各题的评分标准,讨论、制定评分细则。
2. 每份试卷每题须有阅卷人和校阅人,阅卷人和校阅人都必须在卷首签名。每人自始自终只能评阅或校阅同一题。每人可以此时是阅卷人,彼时又是校阅人,但不能同时是同一份试卷的阅卷人和校阅人。
3. 每题必须有题首分与对应的卷首份,题首分与卷首分应相同。除了满分与零分外,须在得分点处标出题小分。题小分之和应等于题首分。题小分一般只打正分。
4. 校阅人在改动某题得分时,应先与阅卷人商量。在阅卷人和校阅人有分歧而不能解决时,由阅卷组长评断;阅卷组长有疑问时,由阅卷业务总负责人评断。
5. 阅卷业务总负责人应抽查阅卷质量,特别注意防止因机械地执行评分细则所出现的误判。
6. 考生信息不得让阅卷者知道。
7. 采取措施防止登分者错登。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省竞赛委员会
2010年3月14日
附件四
湖北省中学生物理竞赛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2002年1月20日湖北省物理学会理事长、秘书长会议及随后相关会议,决定以下同志为新一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省竞赛委员会”领导小组成员:
主 任:刘觉平(省物理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
副主任:潘春旭(省物理学会秘书长,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教授)
于国萍(省物理学会理事,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副院长、教授)
熊永红(省物理学会理事,华中科技大学物理学院教授 )
黄致新(省物理学会副秘书长,华中师范大学物理系副主任、教授)
办公室主任: 周国全 (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副教授)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湖北省竞赛委员会
二00二年三月十八日
2010年中学生物理竞赛实验考试范围
1. 实验三、测定金属的杨氏模量
2. 实验四、研究单摆的运动特性
3. 实验六、测量空气中的声速
4. 实验七、弦线上的驻波实验
5. 实验九、测定固体的线膨胀系数
6. 实验十三、测定直流电源的参数并研究其输出特性
7. 实验十六、测量非线性元件的伏安特性
8. 实验十七、直流平衡电桥
9. 实验十八、观测电容特性
10. 实验十九、黑盒子
11. 实验二十、测量温度传感器的温度特性
12. 实验二十一、测量热敏电阻的温度特性
13. 实验二十三、用霍尔效应测量磁场
14. 实验二十四、测量光敏电阻的光电特性
15. 实验二十六、发光二极管的光电特性
16. 实验二十七、研究亥姆霍兹线圈轴线磁场分布
17. 实验二十八、测定玻璃折射率
18. 实验二十九、测量薄透镜的焦距
19. 实验三十、望远镜和显微镜
20. 实验三十一、光的干涉现象
21. 实验三十二、研究光的夫琅禾费衍射现象
22. 实验三十三、调节分光计并用掠射法测定折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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