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22 16:06:43 | 专科路标网
辽宁省普通高考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含“征集志愿”),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我省有关招生政策,并按有关要求、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高考志愿填报。
各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将在网报志愿系统和《辽宁招生考试》杂志公布,招生计划公布后,如个别高校计划或相关说明有更正,将在志愿网报系统的“考生须知”和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为方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批次志愿设置
我省高考按考试科类分文史类、理工类;按报考类别分普通类(文史、理工)、艺术类(文史、理工)、体育类(文史、理工)。招生录取工作分科类按照批次设置顺序进行。
(一)批次设置
(1)普通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军队、公安、航海类等专业及个别经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的专业列入本(专)科提前批次招生。
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我省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中,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招生规定、要求、条件等,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已经获得有关高校报考资格)、有意报考的考生,须将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填报在本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免费医学定向生承办院校(辽东学院)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安排在本科批录取。
(2)艺术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3)体育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二)院校及专业志愿设置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本科批设1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分为两个阶段录取,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和本科院校的其它艺术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美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其它艺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各批次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体育类专业招生:本科批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三)“征集志愿”设置
我省普通类(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除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录取批次(阶段),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在有关科类、批次的相应阶段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通过高考志愿网报系统(网址为)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网址为)。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规定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视为自动放弃“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设置如下:
(1)普通类:
本科提前批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批次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本科批两次“征集志愿”均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两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单设录取批次。
(2)艺术类:
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阶段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本科批第二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征集志愿”设批次服从志愿。
(3)体育类:
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5个平行院校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
(四)普通类中一些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单设志愿栏
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我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五)志愿兼报限制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理工类的院校(专业),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的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考生要根据各科类各批次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慎重选择志愿兼报。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因录取工作时间重叠,所以有些志愿不能同时兼报。主要兼报限制如下: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不能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2.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自主招生志愿、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3.普通类本科批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4.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5.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和有序志愿投档两个阶段的“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六)志愿填报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须将本人所填报的自主选拔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及公费师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在普通类本科批平行志愿的A志愿,只要求院校代码相同,专业代码不限制,在本科批院校专业计划中选择填报即可。
2.选报自主招生(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水平运动队、公费师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必须是自主选拔入选考生、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和公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已获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考生。已获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填报相关院校高水平运动队院校志愿,不填报志愿将无法投档。
3.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为“0”,意为该院校全国统招,不做分省招生计划。艺术类考生应根据招生高校有关专业考试合格要求等条件填报相应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填报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涵盖的艺术类招生专业须取得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
4.符合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5.普通高校在辽宁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考生报考资格根据总政治部干部部审定的辽宁省本年度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
6.经审核符合报考免费医学定向生条件并已经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方可填报免费医学定向生志愿。
7.部分高校只招普通高中毕业生(如本科提前批中的军队、公安、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院校;专科提前批所有直招士官院校;本科批国防科技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和海军军医学院招无军籍地方生等),不招同等学力等其他毕业类型考生,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校的招生简章。
8.标注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招服从志愿的专业,表示该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9.民族院校招生:以招少数民族考生为主。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只招有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
10.根据高校招收蒙语学生标准不同,“加试蒙古语”意为“只要求考生高考加试蒙语文”;“加试蒙古语且高中阶段蒙语授课”意为“要求考生高考加试蒙语文且高中阶段使用蒙古语授课”。
11. 航海类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建议女生慎重报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等专业对视力、身高等均有特殊要求,请考生注意报考院校该类专业体检要求,谨慎填报志愿。
12.招生计划中无法包含招生院校对考生的各种要求,因此,提醒考生一定要认真查阅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及官方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注意院校的性质,充分了解拟选专业的详细要求,例如:外语授课语种、单科成绩、是否面试口试、办学地点,以及对性别、视力、辨色力和身高等要求,收费相对较高及特殊标注的专业如(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招服从志愿)需慎重填报。
二、录取有关规定
省招考委综合考虑我省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成绩等情况确定各类、各批次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自招线)。参考2016年、2017年本科一批线上、2018年自招线上考生情况,结合实际,合理划定自招线。
本科提前批次执行本科批次线 (有关文件或高校招生简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9]120号)规定:“对于本科招生批次合并的省份,一本招生的专业录取考生成绩不得低于自主招生控制线,二本招生的专业按当地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军队院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中未标注“自主招生控制线上录取”的专业,执行本科批次线。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中的军队院校招生、公安院校招生,除有特殊说明外,均只招男生。
省招考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其中,普通类高职(专科)批,调档比例按照100%进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调档比例按照100%进行。
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在相应的分数线上或者分数要求以上,按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
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
已投档考生被退档的主要原因有:文化课总成绩低,单科成绩偏低,体检不合格,身体条件受所报专业限制,考生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又未报专业服从志愿,等等。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所报院校志愿,考生档案只能投到最先达到投档要求的一所高校。考生如果被退档,在当前录取阶段将不再有投档机会。特别提醒考生,认真、慎重填报自己每个部分的高考志愿(包括专业服从志愿)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避免因志愿填报失误造成遗憾。
辽宁省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另行组织补录。
三、网上填报志愿有关说明
(一)操作步骤
(1)考生须使用IE7、IE8、IE9、IE10、IE11浏览器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为:)。进入网上填报志愿页面后,选择所在地市进行志愿填报(考生首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必须将原始密码更改为只有本人熟知并牢记的新密码)。
(2)阅读考生须知、必读及网报操作手册等材料。
(3)输入考生号、新密码、验证码,进入志愿填报系统。
(4)点按各批次右侧的“填报”按钮选择填报该批次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填入院校、专业的代号)。
(5)看到系统提示“志愿保存成功”后,方可确认填报成功。确认填报是否成功,考生可选择“总览志愿”功能进行确认。
(6)查看、修改各批次志愿信息。
(7)最终确认保存本人志愿信息(最终确认保存后将不可再修改志愿信息)。
(8)网报志愿结束后,可以下载带有加密二维码标识的最终确认的志愿信息表并保存。
(9)考生可于网报志愿结束后两天内(每日6:00—23:00),下载带有加密二维码标识的最终确认志愿信息表并保存(此功能只在这两天开放)。征集志愿下载最终确认志愿信息表的时间为本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当日14:00—22:00。
(二)密码管理注意事项
1.考生须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导致志愿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和个人信息保护,以免泄露。因保管不善和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2.考生忘记了密码,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到县(市、区)招考办办理重置密码。办理结束后,考生须当场确认重置密码是否成功并设置新密码。
(三)特别提醒
2.考生应尽早确定志愿和完成网上填报志愿操作,避免因网络即时访问量增大导致网络出现不流畅、运行缓慢、拥塞等问题,甚至偶遇当地突发停电、网络故障等不可预知情况,影响顺利提交志愿,给自己造成无法按时提交网上填报志愿的严重后果。
3.为避免志愿误报和提高效率,考生可先在“辽宁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下载、打印“志愿信息表(空表)”进行纸介预报,确定本人志愿后,再通过网报系统进行实际填报。
4.考生应认真填写每个志愿编号或选项,填写后仔细检查。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前,考生可以随时登录系统,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考生每次登录系统填报完毕后,一定要选择保存并安全退出。考生“最终确认保存”后或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在网上保存的志愿内容视为最终志愿,将不能再进行改动,考生须提前做好志愿最终确认保存。
5.在高考志愿网报期间,除考生本人外,任何人均查询不到考生所报志愿信息。高考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确认、填报,凡因他人(包括父母、老师)代填、代报等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6.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考生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7.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需注意,须取得所报院校(专业)的省统考或校考合格证。艺术类网报系统计划中的“专业方向代码”所对应的专业,请考生参阅“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统考科目”(见附表)。例如,“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专业方向代码:01,18;省考+校考”,涵义是:考生报考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专业,须取得省统考美术类合格证和院校中国画专业校考合格证。
四、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我省高考志愿网报系统将于6月19日开通,考生可根据今年的招生计划提前进行高考志愿预报,高考成绩发布后,再进行正式填报、调整和确认,志愿填报截止时间6月30日下午16时。从6月19日开始到志愿填报截止,考生在我省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中填报的志愿均有效。
高考成绩公布前,网报系统每天8:00—17:00开放,高考成绩公布后(除志愿填报截止当天外),网报系统每天6:00—23:00开放。 专科路标网
考生最终确认保存的志愿,或者网报截止后系统保存的志愿内容视为考生的最终高考志愿,不能再进行改动,将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唯一依据。
建议考生尽早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熟悉相关操作。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高考志愿,视为放弃高考录取资格。
五、各阶段“征集志愿”时间
“征集志愿”计划中,各院校(专业)的报考资格、语种、学制、学费和其它相关要求,请查阅各高校招生章程或者《辽宁招生考试》杂志的有关规定。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安排如下:
1、普通类
(1)7月16日8:00-12:00,填报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2)7月25日8:00-15:00,填报本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3)7月29日8:00-15:00,填报本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4)8月5日8:00-12:00,填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5)8月8日8:00-12:00,填报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2、艺术类
(1)7月19日8:00-12:00,填报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
(2)7月 30日8:00-12:00,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
3、体育类
(1)7月19日8:00-12:00,填报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
(3)7月 30日8:00-12:00,填报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
1、A等级
2、B+等级
中国矿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河海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黑龙江大学、华东理工大学、郑州轻工业学院、广东工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江南大学、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南开大学、兰州理工大学、长沙理工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华北电力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东北财经大学、西安理工大学、五邑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天津科技大学、大连水产学院、昆明理工大学、河北工业大学、西北民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上海理工大学、西安邮电学院、广西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桂林工学院、青岛大学、东华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连交通大学、兰州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武汉科技学院、河南理工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北方工业大学、深圳大学、辽宁大学、西安科技大学、江苏科技大学、汕头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理工大学、黑龙江科技学院、暨南大学、沈阳理工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昌航空工业学院、南京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郑州大学、云南大学、太原科技大学、厦门大学、江苏工业学院、武汉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安徽理工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安徽工业大学、西南大学、中原工学院
3、B等级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石家庄铁道学院、齐齐哈尔大学、山东轻工业学院、河北大学、湖北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宁波大学、河北科技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湘潭大学、天津理工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大庆石油学院、东北电力大学、重庆交通大学、河北工程大学、上海水产大学、西华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江西农业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华东交通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江西财经
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重庆工学院、西北大学、兰州交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北京工商大学、鞍山科技大学、辽宁工学院、北京联合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济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大连大学、安徽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东华理工大学、贵州财经学院、四川师范大学、
河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福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长安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烟台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山东经济学院、西安工程大学、中北大学、西南石油大学、西安工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广西民族学院、吉林农业大学、东北农业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学院、山西师范大学、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辽宁师范大学、贵州大学、河北师范大学
专科路标网(https://www.szhektwx.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青岛工学院代码4位数的2023的相关内容。
关于青岛工学院代码的代码的回答如下:
青岛工学院的代码各省份是不一样的,是4位数代码的分别有:
河北1356 山西5269 辽宁3995 吉林3744 黑龙江3226 浙江3764 安徽2640 福建2993
江西3470 山东D995 河南6646 湖北H504 湖南3791 重庆3763 四川3729 贵州1748
云南3770 陕西3448 甘肃2496 青海3762 宁夏3753 新疆3076
青岛工学院国际代码是13995
青岛工学院简介:
青岛工学院(Qingdao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独立建制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院前身为2005年建校的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是由中国海洋大学申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属的青岛伊力特德泰科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举办的独立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学校于2011年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更名为青岛工学院。
截至2023年1月,学校占地面积1227.82亩,建筑面积28.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总价值为9737.77万元,图书馆有纸质图书127.2万册,电子图书16万册;设有8个二级学院,开设41个本科专业及11个专科专业;有专任教师723人,全日制在校生15894人,其中本科生14660人,专科生1234人。
师资队伍
截至2023年1月,学校有专任教师723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531人,具有高级职称225人,其中教授32人,副教授193人;双师双能型教师111人,具有企业工作或实践经历的教师360人;外聘教师340人,其中来自行业企业事务部门等190人;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青岛市优秀思政教师、十佳辅导员4人,建设23个教学团队和29个科研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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