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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专科批次录取规则文件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4-07-31 02:14:49 | 专科路标网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辽宁专科批次录取规则文件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辽宁专科批次录取规则文件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2021年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高校名称(全称):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区柏叶306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生师比21.1%;专任教师99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6.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17.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507.3元;图书15.2万册,生均图书63.2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20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校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可填报。

2.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男女比例不限。

3.学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选考科目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一致)

三、专业设置说明

注:2021年新专业学费以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见“三、专业设置说明”表中,住宿费:200元/学年。注:住宿费暂定,按申报标准收取,待批复后多退少补。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学金、助学金、学费的减免

(一)奖学金政策

1.五年制高职第五学年、三年制高职第二、三学年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划拨来确定。

2.五年制高职第五学年,三年制高职第二、三学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划拨来确定。

3.学校奖学金:三年制中职、五年制高职第一、二、三学年在校期间: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三年制高职和五年制高职第四、五学年在校期间:一等奖学金12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元/年、三等奖学金600元/年。

(二)助学金政策

1.国家助学金:三年制中专、五年制高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学年在校生中的残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三年制高职第一、二、三学年和五年制高职第四、五学年在籍在校学生享受高职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二等2750元/生/年,比例约为在校高职学生的15%,具体人数和金额由当年财政厅、教育厅划拨来确定。

2.学校助学金:学校每年根据规定在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的资金设立学校资助资金,并将其中部分资金用于设立学校助学金,帮助解决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问题,享受学校助学金的具体人数和金额根据当年申请人数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数额,并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生学习、生活表现等方面综合确定。

3.国家助学贷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三年制高职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到学生户口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学费减免政策

1.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1年)》的通知(辽教发〔2017〕89号文件),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注册就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经济困难(辽宁户籍)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先缴后补的办法执行。

2.根据《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辽财教〔2012〕915号)文件精神,三年制中专、五年制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

(四)以上奖、助学及相关政策如有变化,以国家、省及学校政策执行。

六、获奖说明

1.2014年获得“残疾人之家”荣誉称号(国务院残工委);

2.全国特殊教育先进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3.辽宁省特殊教育系统先进单位(辽宁省残疾人联合会)。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的相关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考生实行分数优先、择优录取。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依据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理科依据数学、语文、英语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24791718

学校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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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工程技术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2年 辽宁 工程技术大学 艺术 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办法

1.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我校执行各省(市)招生 考试 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 高考 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1)“3+3”模式招生省份:不提科目要求。

(2)“3+1+2”模式招生省份:在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的省份,只招历史学科类;在不分列招生计划,不分别投档的省份,历史学科类或物理学科类皆可。

2.身体健康情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 工作 指导意见》执行,学校不再另行规定;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我校执行各省(市)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当第一 志愿 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 按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 +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它志愿考生档案;

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规定的政策加分的考生,除此之外,依次比较专业课成绩、语文、英语、数学的高考成绩。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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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高考志愿可以填报几个-选择几个大学

专科路标网(https://www.szhektwx.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0年辽宁高考志愿可以填报几个-选择几个大学的相关内容。

一、辽宁高考志愿填报选择大学介绍

辽宁省普通高考志愿实行网上填报(含“征集志愿”),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我省有关招生政策,并按有关要求、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高考志愿填报。

各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将在网报志愿系统和《辽宁招生考试》杂志公布,招生计划公布后,如个别高校计划或相关说明有更正,将在志愿网报系统的“考生须知”和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为方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批次志愿设置

我省高考按考试科类分文史类、理工类;按报考类别分普通类(文史、理工)、艺术类(文史、理工)、体育类(文史、理工)。招生录取工作分科类按照批次设置顺序进行。

(一)批次设置

(1)普通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军队、公安、航海类等专业及个别经教育部和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的专业列入本(专)科提前批次招生。

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我省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中,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招生规定、要求、条件等,符合报考条件(或者已经获得有关高校报考资格)、有意报考的考生,须将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填报在本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教育部直属高校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招生(以下简称免费医学定向生)安排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将免费医学定向生承办院校(辽东学院)填报在普通类专科提前批的第一顺序志愿。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安排在本科批录取。

(2)艺术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3)体育类(文史、理工)录取批次划分为:本科批、高职(专科)批。

(二)院校及专业志愿设置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本科批设1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艺术类本科提前批设1个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分为两个阶段录取,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院校(专业)和本科院校的其它艺术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院校录取分为两个阶段,美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其它艺术类专业,在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各批次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无条件的专业服从志愿。

体育类专业招生:本科批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设9个平行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三)“征集志愿”设置

我省普通类(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除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录取批次(阶段),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在有关科类、批次的相应阶段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通过高考志愿网报系统(网址为)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网址为)。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规定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视为自动放弃“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设置如下:

(1)普通类:

本科提前批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批次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本科批两次“征集志愿”均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高职(专科)批两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作为本科批次院校志愿的组成部分,单独设立投档单位,不单设录取批次。

(2)艺术类:

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阶段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本科批第二阶段、高职(专科)批第二阶段“征集志愿”设批次服从志愿。

(3)体育类:

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均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设5个平行院校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原则与原批次相同。

(四)普通类中一些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单设志愿栏

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有关高校面向我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合并单设志愿栏(简称自主招生志愿)。自主招生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五)志愿兼报限制注意事项

考生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只能填报理工类的院校(专业),文史类考生只能填报文史类的院校(专业),艺术类考生既可填报艺术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体育类考生既可填报体育类的院校(专业)也可对应兼报普通类(理工、文史)的院校(专业)。考生要根据各科类各批次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慎重选择志愿兼报。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因录取工作时间重叠,所以有些志愿不能同时兼报。主要兼报限制如下: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含“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不能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2.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自主招生志愿、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志愿、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志愿不能兼报。

3.普通类本科批志愿、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4.普通类本科批“征集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5.艺术类平行志愿投档和有序志愿投档两个阶段的“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六)志愿填报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须将本人所填报的自主选拔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及公费师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填报在普通类本科批平行志愿的A志愿,只要求院校代码相同,专业代码不限制,在本科批院校专业计划中选择填报即可。

2.选报自主招生(自主选拔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水平运动队、公费师范生的自主招生)志愿必须是自主选拔入选考生、高水平艺术团合格考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考生和公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入选考生、已获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考生。已获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资格的考生,须填报相关院校高水平运动队院校志愿,不填报志愿将无法投档。

3.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为“0”,意为该院校全国统招,不做分省招生计划。艺术类考生应根据招生高校有关专业考试合格要求等条件填报相应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填报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涵盖的艺术类招生专业须取得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

4.符合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5.普通高校在辽宁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考生报考资格根据总政治部干部部审定的辽宁省本年度具有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报考资格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志愿。

6.经审核符合报考免费医学定向生条件并已经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方可填报免费医学定向生志愿。

7.部分高校只招普通高中毕业生(如本科提前批中的军队、公安、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院校;专科提前批所有直招士官院校;本科批国防科技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和海军军医学院招无军籍地方生等),不招同等学力等其他毕业类型考生,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校的招生简章。

8.标注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招服从志愿的专业,表示该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9.民族院校招生:以招少数民族考生为主。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只招有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

10.根据高校招收蒙语学生标准不同,“加试蒙古语”意为“只要求考生高考加试蒙语文”;“加试蒙古语且高中阶段蒙语授课”意为“要求考生高考加试蒙语文且高中阶段使用蒙古语授课”。

11. 航海类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建议女生慎重报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13),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等专业对视力、身高等均有特殊要求,请考生注意报考院校该类专业体检要求,谨慎填报志愿。

12.招生计划中无法包含招生院校对考生的各种要求,因此,提醒考生一定要认真查阅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及官方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注意院校的性质,充分了解拟选专业的详细要求,例如:外语授课语种、单科成绩、是否面试口试、办学地点,以及对性别、视力、辨色力和身高等要求,收费相对较高及特殊标注的专业如(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招服从志愿)需慎重填报。

二、录取有关规定

省招考委综合考虑我省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成绩等情况确定各类、各批次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招生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自招线)。参考2016年、2017年本科一批线上、2018年自招线上考生情况,结合实际,合理划定自招线。

本科提前批次执行本科批次线 (有关文件或高校招生简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做好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军训[2019]120号)规定:“对于本科招生批次合并的省份,一本招生的专业录取考生成绩不得低于自主招生控制线,二本招生的专业按当地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军队院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中未标注“自主招生控制线上录取”的专业,执行本科批次线。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中的军队院校招生、公安院校招生,除有特殊说明外,均只招男生。

省招考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其中,普通类高职(专科)批,调档比例按照100%进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调档比例按照100%进行。

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在相应的分数线上或者分数要求以上,按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

普通类本科批、高职(专科)批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考生自愿申请退档。

已投档考生被退档的主要原因有:文化课总成绩低,单科成绩偏低,体检不合格,身体条件受所报专业限制,考生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又未报专业服从志愿,等等。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所报院校志愿,考生档案只能投到最先达到投档要求的一所高校。考生如果被退档,在当前录取阶段将不再有投档机会。特别提醒考生,认真、慎重填报自己每个部分的高考志愿(包括专业服从志愿)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避免因志愿填报失误造成遗憾。 专科路标网

辽宁省普通高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不再另行组织补录。

三、网上填报志愿有关说明

(一)操作步骤

(1)考生须使用IE7、IE8、IE9、IE10、IE11浏览器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为:)。进入网上填报志愿页面后,选择所在地市进行志愿填报(考生首次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必须将原始密码更改为只有本人熟知并牢记的新密码)。

(2)阅读考生须知、必读及网报操作手册等材料。

(3)输入考生号、新密码、验证码,进入志愿填报系统。

(4)点按各批次右侧的“填报”按钮选择填报该批次的院校及专业志愿(填入院校、专业的代号)。

(5)看到系统提示“志愿保存成功”后,方可确认填报成功。确认填报是否成功,考生可选择“总览志愿”功能进行确认。

(6)查看、修改各批次志愿信息。

(7)最终确认保存本人志愿信息(最终确认保存后将不可再修改志愿信息)。

(8)网报志愿结束后,可以下载带有加密二维码标识的最终确认的志愿信息表并保存。

(9)考生可于网报志愿结束后两天内(每日6:00—23:00),下载带有加密二维码标识的最终确认志愿信息表并保存(此功能只在这两天开放)。征集志愿下载最终确认志愿信息表的时间为本批次征集志愿填报当日14:00—22:00。

(二)密码管理注意事项

1.考生须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导致志愿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和个人信息保护,以免泄露。因保管不善和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2.考生忘记了密码,须持准考证、身份证等身份证件到县(市、区)招考办办理重置密码。办理结束后,考生须当场确认重置密码是否成功并设置新密码。

(三)特别提醒

2.考生应尽早确定志愿和完成网上填报志愿操作,避免因网络即时访问量增大导致网络出现不流畅、运行缓慢、拥塞等问题,甚至偶遇当地突发停电、网络故障等不可预知情况,影响顺利提交志愿,给自己造成无法按时提交网上填报志愿的严重后果。

3.为避免志愿误报和提高效率,考生可先在“辽宁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下载、打印“志愿信息表(空表)”进行纸介预报,确定本人志愿后,再通过网报系统进行实际填报。

4.考生应认真填写每个志愿编号或选项,填写后仔细检查。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前,考生可以随时登录系统,修改自己的志愿信息。考生每次登录系统填报完毕后,一定要选择保存并安全退出。考生“最终确认保存”后或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在网上保存的志愿内容视为最终志愿,将不能再进行改动,考生须提前做好志愿最终确认保存。

5.在高考志愿网报期间,除考生本人外,任何人均查询不到考生所报志愿信息。高考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确认、填报,凡因他人(包括父母、老师)代填、代报等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6.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请考生及时与报名点联系。

7.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时需注意,须取得所报院校(专业)的省统考或校考合格证。艺术类网报系统计划中的“专业方向代码”所对应的专业,请考生参阅“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统考科目”(见附表)。例如,“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专业方向代码:01,18;省考+校考”,涵义是:考生报考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画专业,须取得省统考美术类合格证和院校中国画专业校考合格证。

四、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我省高考志愿网报系统将于6月19日开通,考生可根据今年的招生计划提前进行高考志愿预报,高考成绩发布后,再进行正式填报、调整和确认,志愿填报截止时间6月30日下午16时。从6月19日开始到志愿填报截止,考生在我省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中填报的志愿均有效。

高考成绩公布前,网报系统每天8:00—17:00开放,高考成绩公布后(除志愿填报截止当天外),网报系统每天6:00—23:00开放。

考生最终确认保存的志愿,或者网报截止后系统保存的志愿内容视为考生的最终高考志愿,不能再进行改动,将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唯一依据。

建议考生尽早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熟悉相关操作。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高考志愿,视为放弃高考录取资格。

五、各阶段“征集志愿”时间

“征集志愿”计划中,各院校(专业)的报考资格、语种、学制、学费和其它相关要求,请查阅各高校招生章程或者《辽宁招生考试》杂志的有关规定。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安排如下:

1、普通类

(1)7月16日8:00-12:00,填报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2)7月25日8:00-15:00,填报本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3)7月29日8:00-15:00,填报本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4)8月5日8:00-12:00,填报高职(专科)批第一次“征集志愿”

(5)8月8日8:00-12:00,填报高职(专科)批第二次“征集志愿”

2、艺术类

(1)7月19日8:00-12:00,填报艺术类本科批“征集志愿”

(2)7月 30日8:00-12:00,填报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

3、体育类

(1)7月19日8:00-12:00,填报体育类本科批“征集志愿”

(3)7月 30日8:00-12:00,填报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

以上就是专科路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内容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专科路标网。更多相关文章关注专科路标网:www.szhektw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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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和录取分数线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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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 20:23:31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电话号码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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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7 01:17:21
2024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贵州高考招生计划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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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17:45:45
2024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山西高考招生计划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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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08:08:10
辽宁省录取专科批次剩余计划 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报考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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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考录取结果公布时间因为辽宁省大专录取结果是辽宁省内高考生最后批次的志愿填报,在2021年的高考录取工作中,专科填报志愿工作是在2021年7月15号结束的,并在辽宁省教育局公布的录取流程中显示,2021年辽宁省大专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为2021年7月20到;27月30日8001200,考生查询剩余招生计划并按时填报“征集志愿”37月30日1800至8月1日,院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以上内容参

2024-08-15 02:39:32
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录取分数线(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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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录取分数线学前教育文化课低投档分数线是18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低投档分数线是85分。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2021年发布了关于确定2021年单独招生录取投档分数线的通知,其中的录取分数线是学前教育文化课低投档分数线是18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低投档分数线是85分。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位于辽宁沈沈阳市,是辽宁省人民政府根据辽宁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需要,整合辽宁教育学院、辽宁文

2024-05-26 19:44:56
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哪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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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哪个好?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好。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占地面积7.02万平方米,约合105.45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85平方米,生师比13.4:1,专任教师15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辽宁最好的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简称“辽师大”,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辽宁省“双一流”国内

2024-09-07 14: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