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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考生怎么报名成人高考?
昌吉考生怎么报名成人高考?成人高考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3个阶段进行,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确需在非户口所在地报考的,原则上应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地报考。
对报考要求和院校专业有任何疑问,招生老师在线免费咨询:
昌吉考生怎么报名成人高考?
考生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新疆招生网(
www.xjzk.gov.cn
)”点击“成人高考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网上确认《考试承诺书》,了解成人高考政策规定,查询学校招生的有关情况,按照系统的提示和要求,输入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件(证明)原件照片,填报个人意向志愿,等待审核结果反馈。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网上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向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反馈审核意见,要求提供电子档案资料不全、不清楚的考生及时提供原始资料复验。考生修改错误信息、重新上传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照片。未按要求提供原始资料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考试费标准为每生每科次23元,高起专、专升本考生考试科目按3科次算,每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69元;高起本考生考试科目按5科次算,每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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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学院成人高考好考吗?
昌吉学院成人高考2023年招生简章、成教函授报名资料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如下,身边有想报考的朋友,请务必提醒他们:今年一定要报名!明年政策会更严!严进严出!流程繁琐!学费上涨!学制延长!今年报考是最后的选择。
1、昌吉学院简介 昌吉学院,坐落于昌吉回族自治州,主管主办部门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学院是国家正规公办大学。
2、昌吉学院成人高考的具体专业可以点击底部咨询招生老师。
3、 招生对象和条件
(1)报考昌吉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统一入学考试”,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学习。
(2)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
成教、成人教育、函授、成考。是为我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选拔合格新生以进入更高层次学历教育的入学考试。考试分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职(高专)三个层次。
成人高考报名都是提前报名,发放教辅资料,安排复习备考,额满为止。成人高考是考生要通过统一入学考试,很简单需要填报志愿,被录取后方可入校学习,毕业比较容易。
成人高考,有统一的入学考试,有最低线、投档,录取等环节,所以在成人学历中还是比较受欢迎的,毕竟每年都有几百万的考生。如果你认为自己自考考不过,网络教育与国家开放大学参与感低,成考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了。
但是——也不要觉得通过了昌吉学院成人高考,就开始懈怠了,因为这个时候,你的学习之路其实才刚刚开始。成人高考真的不难!所以,放心选择成考。所以不论是统招的第一学历,还是成人教育的第二学历,都是国家承认,社会认可的。
另外,2023年昌吉学院成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昌吉回族自治州,是多所学校继续教育学院的合作办学点,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成考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昌吉学院成考咨询与预报名入口: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际代码:12838
第五条 学校地址:新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首批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开发建设新疆奖状)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部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学院业务主管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教育局。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昌吉州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原有设立由学院领导、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督查小组的基础上增加了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校友代表、社会行风监督员的第三方监督力量,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方面的作用。在录取期间成立录检组、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分配及有关要求以自治区规划处当年下达2020年招生计划书批准为准,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文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 学院录取批次:高职(专科)批次。
招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省外户籍普通高考考生。招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籍,单独招生考生、三校高职考生、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的考生。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对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
3、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考分排队由高到低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5、助产专业,男生慎报,其它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6、学院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
7、往届生录取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8、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普通类、单列类考生成绩排序为: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成绩排序为: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9、单独招生、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10、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11、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予录取。
12、身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的不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十六条 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如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物价局;昌吉回族自治州发改委、物价局《关于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文件执行。
1、学费:理工类专业3300元/年、文理类专业2900-3300元/年、医学类专业3900元/年、临床医学专业6500元/年、教育类专业3800元/年
2、住宿费:6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6人间)
3、教材费:按专业实际用书费用收取。
第八章 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国家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1、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
2、高校国家助学金:贫困生资助每年享受2000元-4000元不等的助学金。
3、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贫困生资助每年享受1000元-3000元不等的助学金。
4、学院奖学金:学院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对学生的奖励,其中: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5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元/年。
5、高职学生获各类资助比例达70%以上。
6、单项奖励:对在学习、社会实践、精神文明建设、体育、艺术、各种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分别给予重奖。
7、特困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品德优良的学生实行特困补助政策,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保证任何一名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8、应届毕业生到边远地区基层工作服务三年以上,实施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所有应征入伍的学生都可以申请学费补偿。包括在校入伍和毕业入伍的。
第九章 毕业生待遇及入学须知
第十九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院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卫生相关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二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十章 就业安置
第二十三条 就业安置
学院大力实行订单教育,学生毕业后我院推荐就业。学生可在新疆特变电工、金风科技、郑煤机潞安集团、新疆电力、新疆天业、新疆众和、神华新疆能源、中泰化学、天富热电等区内外100多家知名企业就业,也可自主择业。毕业生就业率稳居全疆高校前列。
第十一章 新生报到
第二十四条 新生报到
当年高职(中职)录取新生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果有特殊情况书面写请假条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或书面所有材料(并注明清楚),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及学院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所有录取考生可以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
和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进入查询录取情况。
咨询电话:0994-2344440、2358007
传 真:0994-2344771、2358007
邮政编码:83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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