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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06省外艺术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
天津美术学院2005年本科招生简章
我院是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专业美术学院之一,我院按照"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加快发展、提高实力、争创一流"的办学思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美术创作、艺术设计和艺术理论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有报名资格: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及创作或设计能力;4、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5、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者。6、具有下列疾病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间隔缺损不超过0.5厘米,生长发育营养状况良好能参加体育锻炼者除外)频发期前收缩,心电图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质性心脏病;各种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尿毒症;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夜游症;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者;聋哑、色盲、色弱。
二、招生专业、学制、名额和地区(最后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学科
招生规模
全国招生
专 业
及专业方向
学 制
院(系)
说 明
绘 画
330人
中国画
4
中国画系
1、 我院共有三个校区:造型艺术学院校区、现代艺术学院校区、设计艺术学院校区。
2、 数字媒体、多媒体专业新生入学时需自备Power Book苹果笔记本电脑(内存1G,硬盘不低于60G,带有二级缓冲以上);摄影新生须自带135单镜头反光照相机(非数字照相机)。
书法
4
油 画
4
造型艺术学院
版 画
4
雕 塑
5
数字媒体艺术
4
现代艺术学院
摄影艺术
4
综合绘画
4
艺术设计
400人
公共艺术
4
多媒体设计
4
视觉传达设计(装潢)
4
设计艺术学院
装饰艺术设计
4
染织设计
4
服装设计
4
环境设计
4
工业设计
4
美术学
20人
其中山东5人,
美术史论
4
美术史论系
三、报名方法:面报时考生需持所在省市区县招办开具带有考生号的允许参加高考的介绍信原件(请提前到所在省市招办办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天津美院考点报名采取网上报名1、考生于1月20日至2月20日(6:00-24:00)登陆天津美院网站(网址:
www.tjarts.edu.cn
)填写报名信息。2、考生于2月28日至3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9:30)持网上报名号到天津美术院报名、现场照相(由于需照相不允许代报)。
(二)外地考点报名采取面报方法(自备钢笔、铅笔)。
1、 填写申请报名表、机读卡一份。文字必须规范、清楚。
2、本人近期1寸同一底片正面免冠彩色或黑白照片四张,背面注明姓名、所报专业。(报名表粘二张、准考证上粘一张,交报名处一张)
(三)考生经初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凭我院专业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四)考点安排:
序号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地址
电话
备注
1
兰州铁路三中
2月16、17日
2月19日
兰州市和政东街84号
电话:0931-4923439
邮编:730000
A. 参加外地考点考试考生可再次到我院参加专业考试,但不能报考已在外地考点参考专业。
B. 外地考点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C. 天津美院考点 报绘画类考生可兼报艺术设计类或史论;报艺术设计或史论类考生可兼报绘画类。
D. 外地考点报名考试费用按当地考点要求。
2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2月16、17日
2月19日
石家庄市长兴街12号
电话:0311-3631869
邮编:050000
3
郑州铁路六中
2月16、17日
2月19日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电话:0371-6997363
邮编:450052
4
报名地点:青岛教师之家宾馆
考试地点:青岛六中
2月16、17日
2月19日
报名:青岛市南区贵州路38号
考试:青岛观象二路17号
电话:0532-2855908
邮编:66003
5
杭州师范学院
2月24、25日
2月27日
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电话:0571-28865193
邮编:310009
6
长沙市18中学
2月16、17日
2月19日
长沙市开福区丽臣路过286号
电话:0731-4515676
7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2月16、17日
2月19日
武汉市江汉区杨叉湖馨苑小区21-22栋
电话:027-86778923
邮编:430023
8
内蒙包头艺源美术中学
2月16、17日
2月19日
包钢技校
电话:0472--2253526
邮编:014030
9
南昌江西省实验中学
2月16、17日
2月19日
南昌市南京西路166号
电话:0791-8693917
邮编:330006
10
广州美术学院
2月24、25日
2月27日
广东市昌岗东路257号
电话:020-84017740
邮编:510260
11
四川美术学院
2月16、17日
2月19日
重庆九龙坡区黄桷坪正街108号
电话:023-68520038
邮编:400053
12
鲁迅美术学院北校区
2月16、17日
2月19日
沈阳鲁迅美术学院附中
电话:024-88269590
13
无锡湖滨中学
2月16、17日
2月19日
无锡建业路17号
电话:0510-2810954
14
广西师范大学
2月16、17日
2月19日
桂林市王城1号
电话:0773-2856601
邮编:541001
15
徐州矿物一中
2月16、17日
2月19日
徐州市(西关)煤建三街6号
电话:0516-5322513
16
太原科技大学
2月16、17日
2月19日
太原万柏林区瓦流路138号
电话:0351-8159519
17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2月16、17日
2月19日
长春市湖滨街788号
电话:0431-5382440
-8304
18
烟台牟平育英艺术中学
2月16、17日
2月19日
牟平区北关大街519号
电话:0535-4258393
19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18中学
2月16、17日
2月19日
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路68号
电话:013171028767
邮编:010020
20
福建省师大
2月24、25日
2月27日
福州仓山区上三路8号
电话:0591-83443849
邮编:350007
21
天津美术学院
2月28日
3月1、2日
3月5日
设计类、史论
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由天津站前广场下车乘803、641路公交车到金钢桥站下)
电话:022-26241719
邮编:300141
3月6日
绘画类
(五)报名费:150元整。
四、考试:
1、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方向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绘 画
中国画
素描
速写
色彩
考前公布考试日程。考生食宿、旅费自理,画具、用具自备,并请自带四开小画板。
具体方式和要求将在考场公布。
色彩使用水粉、丙烯、水彩均可,不允许使用油画颜料。
油 画
素描
速写
色彩
版 画
素描
速写
色彩
雕 塑
素描
速写
色彩
书法
素描
速写
书法
数字媒体艺术
素描
速写
色彩
摄影艺术
素描
速写
色彩
综合绘画
素描
速写
色彩
艺术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装潢)
素描
速写
色彩
装饰艺术设计
素描
速写
色彩
服装设计
素描
速写
色彩
染织设计
素描
速写
色彩
环境设计
素描
速写
色彩
工业设计
素描
速写
色彩
公共艺术
素描
速写
色彩
多媒体设计
素描
速写
色彩
美术学
美术史论
素描
速写
色彩
2.文化考试:
凡专业考试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我院于4月20日前寄发同意参加文化考试的通知单。本市考生持通知单和户口册到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外省市考生持通知单到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办理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化考试。天津美术学院只开英语课。
五、政审和体检:
由户口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所在区、县招生办;外地考生由当地招生办)按教育部、卫生部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六、录取:
(一)天津美院2001年—2004年文化成绩分数线(仅供参考)
年份
文化总分分数线(不含数学)
英语
备注
2001年
285分
50分
我院非常重视文化课成绩,将根据当年考生总体水平,逐步提高文化成绩分数线。
2002年
290分
50分
2003年
280分
50分
2004年
295分
50分
(二)录取原则: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录取时,按照各省市招办提供的报考我院的考生名单,本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1、报考我院考生(不含报考美术史论专业考生),文化总分(不含数学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后,按各专业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为止。2、报考我院美术史论专业的考生,获得专业合格证后,外语、语文单科达到规定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总分(不含数学)进行排队,择优录取,录满为止。3、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含外地考生,不含史论专业考生),如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文化总分(含数学分)、外语小分均达到天津市普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则优先录取。4、如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不含史论专业),各专业第一名考生,给予文化课总分(不含数学分)或外语其中一项加10分; 各专业第二和第三名考生,给予文化课总分(不含数学分)或外语其中一项加5分。5、各专业总分前三名的考生(不含史论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如由于文化成绩未被录取,2006年可免试专业(录取结束后我院将发放专业免试通知单)。
6、数学分在录取时不计入总分但作为参考分。
七、关于学杂费和待遇:我院录取新生的学杂费和在学期间的待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学费10000元/年,学生应按照规定每年按时缴纳学费,否则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教材及住宿等其他费用,详见录取通知书。2、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3、由于我院学费较高,请考生报考时考虑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报考。
八、毕业分配:学生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军队战士毕业后由原送单位分配。
九、复查: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入学的,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
十、 其他:根据我院与法国文化部及法国土伦美术学院和法国土昆美术学院的友好协议共同探索3+1办学模式,我院每年将选派部分优秀学生赴法留学。
本简章版权归天津美院招生办公室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摘录、转载、违者必究。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 邮编:300141
收信人: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
招生情况查询电话:022-16898100 26241719
招生分数查询电话:022-16893100
招生分数网上查询:
www.tjarts.edu.cn
Email:Zhb@tjarts.edu.cn
天津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4年11月30日
注
天津美术学院美术高考补习班面向全国招生:
为了满足广大考生的需求,同时又为美术院校培训更多的优秀生源,我院每年委托天津美院教务处举办"天津美院高考美术补习班",为保证教学质量特聘本院具有丰富基础教学经验的资深的教师授课。该班为我院全国唯一指定补习班。
办学地点:天津美术学院
办学时间:每年的暑假开始至来年的专业考试前结束为一期(暑假7月份至来年3月份止,包括寒假)在此期间可随时报名参加学习。学习内容是针对高考科目辅导。(素描、速写、色彩等)
联系电话:(022)26242089
天津美院附中面向全国招生:
咨询电话:022-26260750 26222023
天津美院考前辅导丛书《天津美术学院2004年试卷点评》(分为素描12.8元、速写12.8元、色彩16元),邮费每册另加2元。
收款人地址:河北区天纬路4号天津美术学院
收款人:储慧玲 邮编:300141
请务必在汇款附言中注明回寄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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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金山客
-- 发布时间:2005-1-7 13: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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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二〇〇五年本科招生简章
南京艺术学院座落于风景秀丽的古都金陵,北接古林公园,西邻外秦淮河,校园环境优美,建筑典雅,是江苏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也是我国创办最早的独立建制的艺术院校。从1912年建校至今,学校已有九十多年的历史。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曾涌现出一大批中国近现代史上的文化名人、艺术家、教育家,他们为中国现代艺术教育的崛起作出过卓越的贡献,也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一个世纪的风雨历程,如今的南京艺术学院吸六朝古都的文化滋养,得经济大省的雄厚实力,团结奋进,不断进取,已发展成为艺术教育学科比较齐全,博士、硕士、学士、大专、中专各层次教学体系完整,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集专业教学、创作、设计、表演及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于一体,在国内外卓有影响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南京艺术学院占地面积500余亩,建筑面积12万多平方米,拥有一流的专业教室、剧场、音乐厅、画室、展览场馆等。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00余人。全院在校生5000余人。现设有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爱乐学院、电影电视艺术系、舞蹈系、传媒艺术系、尚美分院、演艺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留学生院、附属艺术中等专业学校;还设有美术考古研究所、音乐学研究所、艺术教育研究所、艺术学研究所、流行音乐研究所、中国画研究中心、版画研究中心、实验乐团、青年舞蹈团等20多个教学、演出、科研机构。学报《音乐与表演》、《美术与设计》为全国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学院设有美术学、绘画、雕塑、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影视文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编导、摄影等本科专业18个;专业方向40多个。还设有美术学、音乐学、设计艺术学、艺术学4个硕士学位点,美术学、音乐学2个博士学位点,在全国综合性艺术院校中名列榜首。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21世纪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并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与方法,知识面宽、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地区及招生计划
二〇〇五年南京艺术学院拟面向全国招收普通本科新生1860人(其中高职本科220人),除江苏省外不做分省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见附表。全院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应届高中毕业生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在职人员、现役军人、待业青年、中等艺术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工作满两年的非艺术类中专和技校毕业生;
3、身心健康,符合所报专业的生理、心理要求。
(二) 下列人员今年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报名及考试办法
●江苏省考生
1、江苏省统考:报考我院美术学院绘画(国画、油画、版画、壁画)专业;设计学院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室内设计、装饰设计、多媒体设计、首饰设计、陶艺设计、漆艺设计、染织设计、多媒体等)专业、工业设计专业、工艺美术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理论)专业;爱乐学院音乐学(音乐传播、艺术管理)专业;电影电视艺术系表演专业;尚美分院艺术设计(印刷品艺术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建筑艺术设计)专业、摄影专业;演艺学院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音乐学(艺术管理)专业、表演专业;高等职业教育学院的考生,须在江苏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即1月6至10日),到户口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手续,并领取《准予参加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凭此通知书按时到省招办指定的统考考点参加江苏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等具体规定详见江苏省招生办公室有关通知)。
江苏省统考后,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招办指定的网站方便、快速、准确地查询到本人的专业考试成绩。具体查询办法见江苏省招办的有关通知。
2、本院单考:报考美术学院雕塑专业、美术学专业;设计学院动画专业、设计艺术学专业;音乐学院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音乐表演(演唱、管弦及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专业;爱乐学院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专业、音乐学(乐器修造)专业;电影电视艺术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舞蹈系舞蹈学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舞蹈编导(舞蹈表演、舞蹈教育)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剧)专业;传媒艺术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尚美分院动画专业;演艺学院音乐表演(演唱、管弦及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音乐表演(流行音乐)专业、表演(导演)专业、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专业,须在江苏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即1月6至10日),到户口所在市、县(区)招生办公室办理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手续,并领取《准予参加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凭此通知书按本简章规定的时间到我院上述各系(院)指定的考点报名并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后,凡合格者我院将发给合格考生“高等艺术院校文化考试通知单”、专业录取办法、专业学费标准、本院专业志愿征求意见反馈表等材料。2005年4月15日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可通过我院的校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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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快速、准确地查询到本人的专业考试成绩。
3、专业考试报名时须交验江苏省《准予参加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身份证》和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版照片三张,并须缴报考费(报名费:20元、初试费:120元;复试费:每科60元)。
●外省考生
1、我院在全国分别设有专业考试点,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外省籍考生均须参加本院在各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考生可自选考点就近报考。所有考生均可报考两个以上专业,也可跨系(院)报考。
2、专业考试报名时须交验考生所在省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或准考证)等所属省专业考试证件,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版照片三张,并须缴报名20元、专业考试(初、复试)费每科各60元,不分初、复试专业,一次性报名、考试费140元(暂定)。
3、专业考试后,凡合格者我院将发给合格考生“高等艺术院校文化考试通知单”、专业录取办法、专业学费标准、本院专业志愿征求意见反馈表等材料。2005年4月15日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可通过我院的校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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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快速、准确地查询到本人的专业考试成绩。
●华侨及港、澳、台地区考生
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华侨及港、澳、台地区的考生,可向我驻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入境后,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与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同址,电话:020—37628695、37626581)或福建省暨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电话:0591—7843064),也可到香港考试局(电话:00852—23280061)、香港中国旅行社、澳门中华教育会(电话:00853—333611)、澳门中国旅行社、北京考试院报名(电话:010—62114253、62121932)。考生应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到指定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者,按规定时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文化课考试。
五、文化考试
专业成绩合格者,凭学院发给的“高等艺术院校文化考试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指定的招生办公室报名,按照户口所在省对艺术类考生的有关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试。
六、志愿填报
考生在当地填报高考志愿时,必须填写(填涂)在提前批(本科)第一志愿栏内(个别省级招办另有统一规定的除外)。参加我院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考生凡兼报尚美学院、演艺学院各专业的,都必须按我院发给的“回执要求”填写清楚,并按期回寄我办,以作录取依据。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在录取批次上已明确规定有“三本批次”(或称本科二级学院)的,考生应将我院的尚美学院、演艺学院的报考志愿信息在规定的批次栏目里填写(填涂)完整,如江苏、辽宁、浙江、湖北、山东等省;如考生所在省未划分“三本批次”的,我办将按前述考生“回执要求”办理专业录取手续。
七、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专业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生源不足从其他专业调剂。我院对全国各艺术院校附中专业优秀毕业生和专业优秀的其他考生将分别有优录政策规定,具体录取原则待定。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查实清楚。五月份考生可登陆学院的网站或拨打招生电话查询招生录取办法及其相关信息。
八、有关事项
1、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2、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新生均须交费上学。二〇〇五年新生学费仍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部门有关规定,各专业收费标准待上级文件下达后再向社会公布,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务必查实清楚,量力填报志愿。3、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按规定交纳住宿费(收费标准待定)。4、我院设有多种奖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努力、刻苦学习。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将按有关规定解困、助学。5、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南京艺术学院是培养高级艺术人才和艺术家的摇篮,是莘莘学子向往的艺术殿堂,她将张开热情的双臂欢迎全国各地热爱艺术事业的有志青年前来学习深造!
学院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5号 邮政编码:210013
联系电话:(025)83498055 83498382 学院网址:
www.njarti.edu.cn
黑龙江: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开展招生工作。
第二条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
第四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11。
第五条 办学性质: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哈尔滨市政府创办、黑龙江省政府审批、国家教育部备案;业务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学院成立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2021年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工作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管理工作。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原则
第十条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学院2021年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 学院按投档分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黑龙江省的考生按照“专业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依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外省考生按生源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录取。在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照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相关规定录取。对所填报专业志愿均未录取的投档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在成绩相同(同分末段)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参加黑龙江省美术类统考,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也相同时,再按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成绩。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四章 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以下简称“高本贯通”试点)
第十七条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黑教职函〔2021〕44号)要求,学校今年开展“高本贯通”试点工作。“高本贯通”试点招生对象为省内当年参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职(专科)层次录取,经转段考核合格后,以专升本形式录取到对应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试点专业如下:
1、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专科)对接哈尔滨理工大学自动化专业(本科)
2、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智能焊接技术专业(专科)对接黑龙江科技大学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本科)
3、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专业(专科)对接哈尔滨商业大学电子商务专业(本科)
4、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现代物流管理专业(专科)对接哈尔滨商业大学物流管理专业(本科)
第十八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批次为高职提前批次,录取学生五年均在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培养。
第十九条 “高本贯通”试点专业前三年学费由高职院校按照本校专科同一专业标准收取,后两年学费按照本科高校同一专业收费标准收取。
第二十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考核转段由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考核由本科院校牵头开展,时间一般在第2学年末。考核合格学生由学校在第3学年春季学期办理“专升本”录取手续,完成专科培养方案后,第4学年秋季学期进入本科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再进行本科阶段的“高本贯通”培养,进入本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按专科毕业标准继续完成学业;考核合格的学生若自愿退出“高本贯通”培养计划,可转入相同或相近专业按照专科毕业要求继续完成学业。
第二十一条 “高本贯通”试点录取学生前三年为专科学籍,由高职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通过转段考核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院校后转为本科学籍,由本科院校按照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培养期间,原则上学生不得转学、转专业。
第二十二条 “高本贯通”试点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前三年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转段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后两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7】37号)文件执行。
第六章 其它事项
第二十五条 学院执行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同时设立院级奖、助学金。院级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院级助学金为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措施之一,面向全体在籍贫困学生评定,每学期评定一次。学院通过银行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招生政策,接受省教育主管部门及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身体健康复查,对于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
第八章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www.hzjxy.org.cn
招生联系电话:0451—86662346、86681627、86636745。
传真:0451—86683403
邮编:150081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艺术类学费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艺术类学费为26000元每年。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简介: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简称“龙外”,坐落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语言类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黑龙江省高教强省“111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黑龙江省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为黑龙江省中职教师培训基地、黑龙江省教育厅中小学英语教师培训基地。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始创于1993年,原名哈尔滨恒星外国语学院。2003年3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学院与哈尔滨师范大学合作办学设立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2011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同意哈尔滨师范大学恒星学院转设为黑龙江外国语学院。
艺术类高考内容:
1.视觉艺术(绘画、雕塑、摄影等):
创作作品:通常要求学生根据主题或自由创作一定数量的艺术作品。评估标准可能包括构图、色彩运用、表现力等方面。
素描能力:考察学生对人物、静物或风景的素描技巧和观察力。
色彩运用:测试学生对色彩搭配、调和和表现的能力。
空间构成:考察学生对画面深度、透视和空间组织的理解。
创作理念和批评能力:学生需要能够表达自己的创作理念和对他人作品的批评分析。
2.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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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目演奏:学生需要演奏乐器或歌唱一些指定的曲目或自选曲目。评估标准可能包括技巧、音准、表达力等。
乐理知识:考察学生对音乐基本知识的理解,包括音符、音阶、调式等。
听音辨析:要求学生听音乐片段并辨认曲目、音高、节奏等元素。
创作和改编:学生可能需要进行即兴演奏或改编曲目来展示自己的创作能力。
乐团/合唱表演:学生可能需要参与乐团或合唱团的集体演出,以展示合作能力和表演技巧。
3.舞蹈:
舞蹈技巧:学生需要展示基本的舞蹈技巧,包括姿势、步伐、灵活性等。
编排能力:考察学生对舞蹈动作和节奏的组合和创新能力。
舞蹈表演:学生需要表演一段指定的舞蹈作品,评估标准可能包括舞姿、表情、舞台表现等。
舞蹈理论:考察学生对舞蹈历史、风格和理论的了解。
创作和即兴:学生可能需要即兴创作一段舞蹈或改编现有舞蹈来展示自己的创作能力。
以上数据出自中国教育在线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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